湖南大学改革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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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李伦娥 通讯员 戚家坦 雷谊)湖南大学日前宣布,将对该校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进行重大改革:提高奖助学金力度和覆盖面,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全部享有助学金,博士生每年最高可获奖助学金6万元,最低1.5万元;硕士生每年最高可获2.3万元,最低0.3万元。

  湖南大学校长赵跃宇向记者详细介绍了该校新的奖助学金政策。针对博士研究生,该校一是设立助学津贴,资助额度为每年1.5万元;二是设立助教岗位津贴和助研岗位津贴,前者由学校提供,每教学时55元到65元,后者由导师项目经费资助,每年不低于1.2万元,博士生两者只能选其一;三是湖南大学专门设立“博士生校长奖学金”,每年资助80名博士生,资助额度为每年1.5万元,同时配套提供每年1万元的科研基金。

  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两部分:一是助学津贴,每年3000元,按两年发放。二是设立“三助”津贴,即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其中助教岗位津贴每学时35元到45元,由学校提供;助研、助管岗位津贴每年3000元,由导师或有关单位提供。

  赵跃宇表示,湖南大学实施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尽力为学生营造健康成才的学习生活环境。据悉,湖南大学现有在校硕博士研究生1.2万名,学校为此每年需拿出5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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