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全免费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周红松)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听力残疾、智力残疾、孤独症儿童少年教育以县(市)为主,视力残疾和市区听力残疾、孤独症儿童少年教育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力争到2015年,全市四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2020年达到98%以上,各县(市)、区将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纳入本地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

  同时,石家庄将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免除所有费用,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学生发放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对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实行全免费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1万元,市财政每年还安排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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