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新气象 新举连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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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广西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和平乡翁江教学点教师余启贵和学生在学校举行升旗仪式。翁江教学点是和平乡最偏远的教学点,现有两个教学班共23名学生。作为教学点唯一的教师,余启贵说:“只要每天都能听到孩子们的读书声,我就心满意足了。”新华社记者 陆波岸 摄

  本报北京2月28日综合消息 连日来,全国各地大中小学陆续开学,迎来新学期。各地纷纷出台新举措,连民心,惠民生。

  重庆:

  全面禁收择校费

  从3月1日起,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全面禁止收取择校费,凡违规收取择校费的小学、初中校长一律免职。

  重庆市教委要求,各小学、初中提前收取的今年秋季入学的择校费,应全部退还。义务教育阶段全面禁收择校费让家长喜忧参半。一些家长表示,以前花钱还可以读好学校,现在就是有钱也读不了,难以确保入学公平。针对家长的担忧,重庆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庆市将系统改革义务教育招生制度,妥善解决办学容量不足和学有余额的中小学招生问题,标本兼治解决好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

  据悉,重庆市教委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今年的主要工作目标,大力提升全市40个区(县)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并于今年实现10个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云南:

  立法推进学前教育

  从3月1日起,《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每个乡镇至少要有一所公办或公建民营幼儿园。

  据介绍,总体看学前教育是云南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多数乡镇没有公办幼儿园,造成“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为了解决学前教育薄弱问题,在目前国家尚未立法的情况下,云南通过地方立法给予保障。

  《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共七章52条,内容包括学前教育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原则;学前教育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不得教授小学内容和进行其他超前教育或者强化训练。此外,《条例》有15条涉及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财政投入比例逐年提高等。

  江西:

  中小学生全部参加医保

  从今年起,江西中小学和幼儿园可代收城镇居民医保费,方便学生、儿童参保缴费,防止其错过每年的参保缴费时限。

  江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我省各类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代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江西规定,各类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的学生、学龄前儿童的个人应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纳入各类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代收费项目。据悉,江西省未成年人的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标准去年为50元,学校代收医保费后,新参保的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依然要按规定补缴前几年的医保费。

  新疆:

  大幅提高政府助学金

  新疆日前将现行的“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最高标准由原来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5000元。

  据了解,从2010年起,新疆在原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基础上,每年新增资金1.6亿元,设立“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专项用于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使新疆高校学生享受助学金的比例由28%提高到72%。自治区还发放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共拨付奖学金603万元。自治区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靳智慧告诉记者,以前新疆对研究生也有资助,但资助额度较小。此次发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上海:

  高校设伙食价格平抑基金

  上海近日出台高校学生食堂伙食价格平抑基金管理办法,要求各高校按不低于上年度学费总收入2%的比例标准设立平抑基金,对高校学生食堂进行补贴,确保学生食堂价格和质量基本稳定,减轻高校学生基本生活压力。

  平抑基金由高校统筹学费收入、其他收入及上一年度结转的平抑基金等资金渠道设立,对直接为高校学生提供基本伙食保障的学生食堂进行临时性成本补贴。享受补贴的社会餐饮服务企业必须接受政府和学校的统一监管指导,执行与学校自办学生食堂相同的伙食价格政策。如果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季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或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食品类价格指数季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10%,各高校可启动平抑基金。

  (本报记者 徐光明 蒋夫尔 董少校 新华社记者 周凯 王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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