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家应成为教育工作者的至上追求
■韩和鸣
最近,关于教育家办学的话题被广泛提及。人们虽对“教育家”的概念众说不一,但站在科学理性的立场上看,“教育家”的内涵应有一些基本的规定性。比如,教育家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对教育工作充满激情;教育家必须有自己的教育思想,甚至形成体系;教育家必须开展教育实践探索,能将自己的教育理想付诸实践,并用实践来检验和完善自己的教育思想;教育家必须有所创新,在教育理论或实践方面有所突破;教育家必须有所成就,成为教育上的宝贵遗产并为后人所借鉴等。
当前提出“教育家办学”这个命题,很有现实和历史意义。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从我国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宏观背景看,提倡教育家办学,实际上是提倡“让懂得教育的人”办学。正如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所指出的:“教育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一个好老师,可以教出一批好孩子;一个好校长,可以成就一所好学校;一批教育家,可以影响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只有让“真正懂教育的人来办教育”,才能真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是从教育工作者个人专业发展来说,教育家办学提出了一个远大、宏伟的目标,这就是每个教育工作者都要争取成为教育家。每个人都应该像陶行知、斯霞、霍懋征那样热爱教育事业;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教育思想;每个人都应该深入开展教育实验和探索,成为实践家,有所创新,有所成就。
当然,不可能人人都成为教育家,但只要胸怀远大的教育理想,满怀教育激情,对教育充满爱,只要坚定不移地走在追求教育理想的路上,就一定能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首先,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校长。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中学教师专业标准》等对合格的教师、校长已有明确规定。对照标准,我们必须不断学习、不断提高。
其次,成为优秀的教师、校长。优秀的教师、校长没有统一的标准,但优秀肯定是合格基础上的优秀。优秀教师、优秀校长应该是普通教师和校长学习的榜样。
再其次,成为专家型教师、校长。专家型教师、校长应该是在“面”上合格、优秀的同时,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领域达到了较高的认识和实践水平,形成自己独具特色的教育风格,初步形成自己的教育思想,并得到本专业同行的广泛认同,等等。
最后,成为教育家。这里可能有学科教育家、管理教育家、理论教育家等。但无论是什么“家”,前面提及的教育家的共同特征都应具备。
以上4个环节,呈现了教师专业化成长由低到高的发展阶梯。就知识结构而言,与合格教师、优秀教师价值评价“面”上的“广”和“博”相比,专家型教师和校长价值评价更多体现在“点”上的“专”和“深”;与优秀教师校长相比,专家型教师、校长的专业发展已从量的积累促成了质的变化,已更接近于教育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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