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大力气抓好阳光体育运动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上接第一版)

  二是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要求各地各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每天锻炼一小时的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安排课堂教学与课外锻炼,制订体育课程、大课间(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

  三是改善学校体育基础条件。要加大学校体育投入,合理保证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中用于体育的支出,并随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而逐步增加。优先支持农村和民族地区学校体育工作。要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推动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活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要多渠道配备好体育教师。办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扩大免费师范生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中体育专业招生规模,完善农村学校补充体育教师的机制,鼓励退役优秀运动员从事学校体育工作。要加强农村学校体育教师和兼职体育教师的培训。

  四是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机制。第一,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公示制度。深入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测试结果要予以公布。第二,实施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制度。第三,实行学校体育报告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布各地经费投入、条件改善、阳光体育运动、学生体质健康等情况。第四,完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要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学生素质报告书的重要内容,列入高中生和大学生档案,并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是实施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各地要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以县为单位编制加强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争取用三年时间,在学校体育重点工作、投入方面有较大突破。

  六是切实加强学校体育督导检查与问责。一是要认真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二是要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七是营造良好的学校体育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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