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成人节强化公民意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将5月18日定为成人节,培育青年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法律意识。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河西区副区长孙惠玲认为,近几年,一些青年人公民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淡漠,家庭责任感缺失。从1994年至2002年,党中央、团中央等多次下发文件指导和规范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但各地开展活动的时间、内容和形式不尽相同,有些地区和学校将其变成了高考誓师仪式。

  去年,团中央曾启动过全国“成人节”立法调研工作,因此设“成人节”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孙惠玲说,通过立法形式将每年的5月18日(谐音“我十八”)定为十八岁成人节,可使青年的成人意识时间化、具体化,促使青年人从生理成熟转向心理和文化上的成熟,从而明确成人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强化公民意识。(本报记者 柯进 高靓 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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