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召开专项会议规范工程博士招生收费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焦新)教育部近日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规范工程博士招生收费。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在会议上强调,要高度重视工程博士试点工作,充分认识乱收费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坚决防止因为乱收费问题,影响工程博士声誉,影响研究生教育改革。

  会议再次重申,工程博士试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列入国家计划内的工程博士招生,不得收取学费,违规收取学费的试点单位,要立即退还所收学费;不得招收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攻读工程博士,要主动公开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将进一步采取措施,组织专项检查,对违规收取学费的试点单位,查实后一律取消其工程博士招生资格。

  25家工程博士试点单位及教育部相关司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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