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学院(研究院)院长公告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门直属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根据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发展目标,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学院(研究院)院长5名。

  一、招聘职位

  1.数学科学学院院长

  2.核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

  3.心理学院院长

  4.汉语文化学院院长

  5.古籍与传统文化研究院院长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了解国家教育政策法规,勤奋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道德修养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能够准确把握学科发展趋势,有效推动学院相关学科的发展。

  3.具有国际视野和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4.具有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3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工作思路清晰,组织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强,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作风民主,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5.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能够全职在校工作。

  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7.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待遇

  按照北京师范大学有关人事政策执行(电话:86-10-58808302)。

  四、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5日—2013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

  报名者可通过特快专递、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

  五、说明

  1.获聘者将与学校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

  2.每届聘期4年。

  3.应聘者需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应聘院长报名表》(从北京师范大学网站主页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近5年来主要工作业绩(包括科研项目和教学工作情况),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目录,论文请提交首页复印件,著作请提交封面页、版权页和作者目录页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成果证书等各类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需出具海外学习、工作证明)复印件1套。

  (3)应聘岗位工作设想。

  (4)本人近期2英寸彩色证件照1张。

  以上材料需用A4纸打印,请于2013年4月30日前寄出(或将电子版发送至zzbgb@bnu.edu.cn)。应聘人资格审查通过后,学校将正式通知本人来校参加应聘答辩。在招聘过程中,我校承诺为应聘人保密,应聘材料不退回。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 编:100875

  联 系 人:屈老师 刘老师

  咨询电话:86-10-58808302 86-10-58805166

  传 真:86-10-58808302

  E-mail:zzbgb@bnu.edu.cn

  学校网址:http://

北京师范大学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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