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更好地研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雷新勇

  新一轮课程改革后,客观上需要对课程改革的效果进行检测,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各省市先后开始实施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意义

  是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指标之一。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收集学生学习结果的工具,但对考生个人学业水平的评价并不是学业水平考试的唯一目的。新课程改革的绩效如何?学生的学习行为是否发生了期望的变化?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是否发生了期望的改变?教学的有效性是否提高?学校的办学绩效是否提高?课程还需要进行哪些改进?这些则是新课程改革者更为关注的问题。回答这些问题依据的重要信息之一也是学业水平考试结果。

  对维护课程标准具有重要意义。新课程改革后,教材编写、教学和考试命题都应该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然而,因为课程标准比较抽象、简练,很多教师不理解课程内容标准对知识学习的认知要求,不能按要求处理教材内容、设计教学任务和教学活动。而学业水平考试考试大纲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明确了考查的具体知识内容及其认知要求,规定了考查的学科能力要求,对教师而言,要求更明确,在教学中更易贯彻落实。另一方面,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设计和开发强调试题、评分标准与课程内容标准的协调一致,更有助于教师理解课程内容标准要求的内涵。

  可以改变学生学习偏科。新课程改革为学生的全面发展设计了比较完整但又有选择性的新课程体系,但很多学校和学生对高考的主要科目比较重视,对次要科目相对不太重视,甚至极不重视。设置学业水平考试可以抑制这种办学和学习的功利主义倾向。

  为高校招生考试提供了一种选择。学业水平考试以等第的形式描述考生学业水平或学业状态,多个学科的多个等第的组合数通常会远远超过高考最低分数线以上的分数数目,从而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高考带来的一些负面效应。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主要问题

  缺乏学业标准。各省市推出的学业水平考试,毫无例外地规定用等第来描述学生的学业水平。然而,新课程标准只是规定了学生应该学习哪些知识内容以及知识内容学习的认知要求,并没有说明学生学到什么程度为优秀,什么程度为合格,什么程度为不合格,即新课程改革并没有确定学生的学业标准。

  试题编制和组卷不能遵循基本的教育测量原理。教育考试的根本目的是要推测考生的心理结构,就是考生经过中学阶段的学习后,所具备的学科素养或学科能力。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的基本程序应是:确定学科素养或学科能力,并确定对学科素养或学科能力推测所需要的观测变量;命制试题,制作科学、合理的评分标准,使考生在测量变量上的观测值变成其学科素养或学科能力的指标;组成合理的试卷,试卷必须从整体上考虑学业标准的要求,考虑分类决策误差对不同难度、识别度的试题比例和权重的要求。实际上,很多省市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中几乎完全不考虑这些基本的测量学要求,结果是学生在试题上的得分与学科能力及其认知要求没有关联或关联不强,分数不具有可解释性。

  试卷结构和难度不合理。多数省市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都是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专业的考试机构无法在考试的设计、开发等方面取得话语权,只能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要求进行操作。这种以教育行政为主导以及行政领导对学业水平考试的不正确认识,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学科水平考试试卷结构和难度的不合理,考试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尤其是难以发挥其在维护课程标准方面的作用,高校招生也不愿意使用这样的考试结果。

  分类决策的过程不科学。在我国,依据学业水平考试对学生进行分类决策,传统的是以60分为划界分数,等第分类也是以百分制分数作为分类的依据,这种做法本质上是将学生的表现与其他学生比较,而不是将学生的表现与课程标准比较。

  考试没有发挥其诊断功能。学业水平考试的功能不仅仅在于确定考生的等第,更重要的在于根据考生在考试中表现出的普遍问题发现教学过程的问题,发挥其诊断功能。但目前多数省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仅仅发挥了考试的评价功能,没有发挥其诊断功能。

  不同年份的考试结果缺乏可比性。要了解随着改革的发展,学生学业水平的变化,就需要不同年份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具有可比性,要使不同年份的考试结果具有可比性,必须要对不同年份的考试进行等值设计,命题时要考虑等值的约束条件。然而,目前各省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没有考虑试卷的等值问题。

  考试结果在高校招生实践中得不到有效的运用。尽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以为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提供一种选择,但目前各省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多数仅限于评定考生的学业,只有个别省市在高校招生中将考生的等第折算成很少的分数,加到高考分数上进行录取。

  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建议

  应该交由专业的考试机构实施。目前,不同省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主体多样,有些省市是教育主管部门,有些省市是教研部门。

  要明确教育主管部门和专业化考试机构的职能界限。教育主管部门应该组织制定高中学业标准,制定各项考试政策和改革方案,净化社会考试环境,支持考试机构开展考后的教学评价和教学问题诊断工作。而学业水平考试的设计、开发、管理等专业问题,应该交由专业的考试机构独立进行。

  考试机构需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教育考试机构的领导要树立现代教育考试质量理念,改变重招生,轻考试开发、命题的观念和做法,注重考试的质量管理。考试机构的从业人员必须提高专业水平,接受教育测量方面的培训,以教育测量学理论指导自己的考试实践,运用教育测量方法和技术设计、开发、管理考试

  (作者系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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