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10名教师被处分
本报讯(记者 阳锡叶)记者从3月27日举行的长沙市2013年中考中招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教育局对近期查处的几起公办学校教师违纪违规案件进行了通报,10名教师因有偿家教家养、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或违规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受到处分和通报批评。
长沙市某市属学校教师丁某于去年1月至6月,对本班学生进行有偿家教家养,并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长沙市教育局查实之后,责成学校对其做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当年绩效奖金、调离教学岗位、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2月,长沙市教育局通过调查取证发现,胡某等6名市属学校公办在职教师和杨某等3名区属学校教师,违规在民办教育机构兼职兼课。长沙市教育局决定给予他们收缴违规所得、扣发2013年上半年绩效工资、降低一级岗位等级、2年内不得晋职晋级、全市通报批评等处分。
该市教育局纪委书记欧阳华初表示,长沙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追究对师德师风建设监督不力、查处不到位学校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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