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探索建立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约谈制度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蒋夫尔)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并探索建立全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约谈制度,对校园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要切实加强农村、城乡接合部地区中小学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校园周边重点地段的护导。提请当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强化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严防肇祸滋事危害安全。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落实值班、巡逻、出入证、请销假等各项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不法分子入侵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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