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吊销13所民办校办学资格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刘文彧)日前,长春市教育局公布了民办中职违法、违规行政处罚告知,有13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

  2012年年底,长春市教育局对全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了规范发展专项检查和财务设计专项检查,发现部分学校存在相应违法违规问题。根据规定,长春市教育局拟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做出行政处罚:吊销长春市现代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等13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许可证,学校终止;对吉林大学职业学校等16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予以警告,限期一年整改,取消2013年度招生资格,逾期整改不合格,将视情况做出进一步处罚;对长春国际贸易职业中专等13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予以警告,限期一年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将视情况做进一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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