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规范民办园办学行为
本报讯(记者 熊杰)近日,厦门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加强民办幼儿园评估管理的通知》,要求民办幼儿园不得用名不副实的“双语”、“英语”、“艺术”冠名,同时对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进行规范,涉及招生、收费、教材、课程设置、政府补助金使用、幼儿园名称、安全等。
日前,厦门市教育局对民办幼儿园展开“明察暗访”,查找出一些民办园的不规范办学行为。针对一些民办幼儿园未经批准,随意冠名“双语”、“英语”、“艺术”等称号,变相提高收费的做法,厦门要求民办幼儿园冠名应实事求是,与办园实际相符,以免产生误导。厦门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局结合民办园定级评估年检工作,对存在上述冠名现象的幼儿园进行限期整改。
厦门还要求民办园要公示招生人数,在醒目位置公示本园的最大班级数和招生人数,接受家长监督;不得强制幼儿家长购买教材或图书;不得使用盗版教材或非法出版物;不得擅自使用未经审核的境外教材。在课程设置上,不能提前教授小学的知识内容,不能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收费性的兴趣班、培训班。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
上一篇:杭州坚持就近免试入学促教育公平
下一篇:湖北严查“入学看奥数”
零零教育社区:论坛热帖子
[高考] 2022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大作业答案 (2022-04-25) |
[家长教育] 孩子为什么会和父母感情疏离? (2019-07-14) |
[教师分享] 给远方姐姐的一封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伸缩门 (2018-11-07) |
[教师分享] 回家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是风味也是人间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一句格言的启示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无规矩不成方圆 (2018-11-07) |
[教师分享] 第十届全国教育名家论坛有感(二) (2018-11-07) |
[教师分享] 贪玩的小狗 (2018-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