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缩小贫富差距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程美东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高校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教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大学中国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在我国实现了翻两番的战略目标、达到小康水平之后,两极分化问题日益凸显,对此,党和政府高度关注,不断采取各种措施加以解决。 

   实现社会公正、平等,让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是中国共产党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我们选择社会主义作为中国现代化的发展道路,就是因为社会主义能够避免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所以,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提出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并反复强调,不能搞两极分化。2000年前后,我国在实现了翻两番的战略目标、达到小康水平之后,两极分化问题日益凸显,党和政府对此高度关注,不断采取各种措施,缩小贫富差距。这些措施和做法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我国经济发展在地区差异上主要表现为东西部发展的严重不均衡,这种不均衡事实上就是贫富分化的一种根源。西部大开发就是缩短东西部之间的差距,通过西部的发展拉平地区贫富差距。从2000年西部大开发开始至2009年,西部地区GDP年均增长11.9%,高于全国同期增速。2011年西部地区经济占全国GDP的比重达19.24%。西部地区的生态、社会结构、文化教育、基础设施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对于减少东西部地区的发展差距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开展新农村建设。城乡差距是影响我国整体收入公平的重要瓶颈,农村发展不起来,我国就不可能真正解决贫富差距问题。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全面进步。新农村建设推行以来,农村各项事业进步明显。2009年,中央财政支农资金达7161.4亿元,比上年增长20.2%;2012年中央财政对“三农”的实际投入已超过1.1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35%。“十一五”时期,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先后跨越4000元、5000元大关,2009年达到5153元,年均实际增长8.3%;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917元,实际增长10.7%。农村居民收入增速继续快于城镇居民,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速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1.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之比连续三年下降,由2009年的3.33∶1下降到3.10∶1。

  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水平大幅度提升。2008年,全国农村基本建立起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2009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正式启动,农民看病贵、养老难的负担大大减轻。农村参保人数从2010年初的3326万人增加到2012年底的4.6亿人。2012年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0379亿人,比上年末增加1988万人。这些惠及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阶层的措施,事实上就是在缩小全国范围贫富分化的差距。

  持续不断地加大反腐败力度。腐败严重地助长了社会不公平现象,社会不公平现象使得社会成员获得财富的机会不平等,必然加重贫富分化。所以,从历史来看,腐败与贫富分化具有共时性存在的特点。研究表明,政府官员越清廉,贫富差距就越小。所以,不遏制、消除腐败,会严重加剧贫富分化程度。有鉴于此,党和政府始终坚持在腐败问题上零容忍,不断加大惩处腐败的力度,对于促进社会公平,遏制贫富分化蔓延起到了重要作用。

  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我国现有的收入分配制度不利于缩小贫富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居民收入在国民总收入、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城乡、地区、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过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仅就行业差距来看,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4556元,而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2452元,私营企业收入远低于非私营企业。其中,非私营单位金融业的平均工资达9万元以上,而农、林、牧、渔业每年收入则只有2万元左右,两者相差4倍多。就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来看,2000年为53.3%,2010年为47.8%。这些因素的存在自然会加重贫富分化现象。为此,今年年初,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着力解决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和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以及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等问题。这表明我们国家充分认识到了现阶段贫富差距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显示了改变这种不合理状况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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