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促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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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郝文婷)“十二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每年要从录用(招聘)计划总数中拿出15%的职位(岗位),专门用于定向招录蒙古语授课毕业生。

  据悉,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多项促进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内蒙古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每年要从录用(招聘)计划总数中拿出15%的职位(岗位),专门用于定向招录蒙古语授课毕业生,旗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蒙古族和“三少民族”人口聚居旗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高录用(招聘)比例。同时,在公共服务类窗口单位要设置蒙汉语兼通岗位,招聘蒙古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要拿出不低于招募总数15%的比例定向招募蒙古语授课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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