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教育最大挑战在家庭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没有法治的保障,各种权力都可能被滥用;没有法治的保障,警察也好,法官、检察官、律师也好,每个人都可能受到伤害;没有法治的保障,环境污染、食品安全、教育公平、就业公平等各种问题都不可能得到根本改善。没有法治的保障,我们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都可能受到伤害,无论是当官的还是我们普通老百姓。

  权力滥用不仅会害了自己,也会害了自己的孩子。父母炙手可热的权力迷惑了孩子的心灵,在看似优越、幸福的环境中慢慢滋生了骄纵和狂妄。但当父母因滥用权力走向监狱甚至死亡时,孩子也不得不面对这种人生巨变,承受冰火两重天的截然不同的人生变故,蒙受巨大的耻辱乃至苦难。

  记者:您说到做家长的一个误区,就是希望孩子的权利和尊严都能得到来自学校、社会的尊重和保障,但在家庭中,却不知道尊重孩子的权利。

  佟丽华:我们要反思的是,在家庭中,我们是否尊重孩子的权利?我们是否培养了孩子的权利意识?如果做父母的自己都做不到尊重孩子的权利,孩子哪还敢奢求其权利受到学校和社会的保障?我们大人哪还能奢求培养孩子的法治观念?

  父母要让孩子真正独立起来,就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尊严,这不是父母的恩赐,而是现代法治发展的必然要求。也就是说,现代法律承认儿童是独立的权利主体,孩子们的权利和人格尊严必须得到尊重和保障。教育孩子的理念和方法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法律赋予孩子的权利则不同,它是必须给予保障和予以落实的。

  培养孩子的法治意识,要从尊重孩子在家庭中的权利开始。在对《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进行宣传普及时,大家常提到孩子的四项权利,即: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和受保护权。围绕着这四项权利,我国相关立法中又规定了很多具体权利,如生命权、身体及健康权、身心自由权、姓名权、隐私权、肖像权、受教育权、与监护人共同居住权、休息娱乐权、继承权、独立财产权等。

  在此还需明确的问题是,尽管孩子在家庭中享有法律规定的各种各样的权利,但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和认知能力都比较弱,这注定了孩子需要大人的管理和教育。所以,父母还有一种职责,也可以说是法定义务,那就是要管理和教育孩子。

  记者:可是让很多人痛心的是,父母对孩子的家庭暴力事件屡见不鲜。

  佟丽华:家庭暴力的背后不仅折射出父母教育的无能,更反衬出人性中欺凌弱小的劣性,我们很少见到父母对成年子女经常施暴的案例。

  《好妈妈胜过好老师》的作者尹建莉提出,不要做穿西装的野蛮人。这个提法很生动。我们规劝父母,不要对孩子实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曾对2008年1月至2012年6月期间媒体报道的429起案件进行分析,这些案件呈现出一些鲜明的特点。一是暴力主要来自于父母,父母单方施暴的更为常见。二是家庭暴力在农村和在城市的比例基本持平,通常大家认为家庭暴力更多地发生在农村。三是10周岁以下儿童更容易遭受家庭暴力。四是遭受家庭暴力的女童略高于男童。

  平时我们更多关注的是那些针对孩子身体的家庭暴力,但家庭暴力还不仅是指针对身体的暴力。根据国际社会的共识,对儿童暴力的界定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和忽视。比如在家庭中对孩子使用粗暴、嘲讽、狠毒、贬损等语言或表情也属于家庭暴力。有些时候语言或表情的伤害同样严重。

  让我印象很深的一个故事是:有一个小学二年级的孩子,犯了一个不是很大的错误,老师也没有批评他,但这个孩子跟校长说老师打我了,校长问老师怎么打的你?孩子说,他用眼神打我了。这是对父母、老师很大的警醒,一个眼神对幼小的孩子而言也可能就是暴力,并会给孩子留下伤害。

  孩子的最大利益是父母处理学校纠纷的唯一原则

  记者:现在的很多父母都很关注一个问题:如何妥当处理与老师及学校的纠纷?

  佟丽华:这些年来,我感觉特别痛苦的一类案件是孩子在学校受到体罚或者侮辱,最后家长和学校因为这个伤害事故出现纠纷,打起官司,孩子最后出现精神疾病。有些精神疾病会困扰孩子的一生。

  结合我多年研究和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经验,就如何妥善处理与老师及学校的分歧甚至纠纷,从四个方面对家长提些建议:

  父母尊重老师才能让学校教育事半功倍。即使老师有时候批评孩子重了,话说得过分了,有些教育方法可能确实不合适,这是常见的。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要以类似问题为例,引导孩子养成豁达宽容的性格,从正面去理解老师的态度。

  帮助孩子分担校园压力。从孩子迈向幼儿园那一刻起,孩子就开始面临来自伙伴、老师等各方面的压力,我们要意识到这种压力的存在以及这种压力可能带给孩子的影响。要特别提醒的是,对孩子在学校面临的绝大多数问题,要鼓励孩子勇敢面对、自己解决。尤其是和同学、老师之间的分歧甚至纠纷,家长尽可能不要介入。父母要和孩子积极沟通,了解孩子的这些压力,帮助孩子舒缓压力,引导孩子理性地解决矛盾。

  协商是解决校园纠纷的最佳方式。即使我们尊重老师,即使我们鼓励孩子勇敢解决身边的绝大多数问题,但不可避免的是,家长有时不得不介入和老师及学校的分歧甚至纠纷。我反对家长到学校大吵大闹。尽管表面看来父母和孩子的情绪得到了宣泄,也帮助孩子挽回了所谓“面子”,但破坏了孩子和家长在同学、老师心目中的形象,孩子未来也将面临受到孤立的风险。

  避免帮助孩子维权过程中的“二次伤害”。假如双方协商没有能够达成共识,那家长怎么办?在选择处理策略和方法时,父母应注意,不要在孩子面前强化负面情绪,避免“二次伤害”。尤其是对那些短时间内没能处理完的纠纷,父母长时间在孩子面前表达不满、发泄愤怒,这样一种夸大了的负面情绪传递给孩子,会加重孩子的心理负担和负面情绪,成为事实上的“二次伤害”,也成为导致孩子出现精神性疾病的重要原因。父母要淡化而非强化问题的严重程度,让孩子尽早释然而非纠结于事故。

  与孩子共享有意义的人生

  记者:很多人认为,现在的成人社会是庸俗势利的,如何规避成人社会对孩子的影响?

  佟丽华:我有一次和中国政法大学的一个学生谈话,这是个非常优秀的学生。她中学以前学习成绩一直特别好,她说那时候她有目标,就是好好学习,考第一。但是大学二年级以后,她逐渐没了目标,她越来越困惑,不知道生活的意义在哪里。

  还有一次,一个北大的女孩告诉我,说每次与大人吃饭的时候,只要她谈到法治和理想,往往受到嘲笑。

  当今时代,孩子成长恰恰就面临着这个挑战。这个北大女孩的父辈及朋友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但这些 在政府、企业某些重要岗位工作的所谓成功人士,自以为见多识广,参透了人生,看透了万象。不仅自己庸俗势利,更可怕的是还误导了孩子,影响着他们的健康成长。

  做父母的要反思,是否和孩子讨论过人生的意义?做父母的自己是否思考过人生的意义?眼下,人们日益崇拜权力、金钱、名利,似乎那就代表了成功,那就是人生的意义。但如果缺乏梦想、精神迷茫、行为不端,那又何谈人生的意义?那又能给孩子以怎样积极的影响?如今讨论人生的意义似乎已是一种奢侈,但忽略人生的意义,则会让我们自己和孩子在迷茫困惑中虚度时日。

  我们很多父母不得不参加各种所谓的应酬,但很多时候饭桌上人们是在谈权谋、谈功利、谈利益,遗憾的是,在家里,很多做父母的毫无顾忌地向孩子讲述这样的生活,这将传播给孩子一种怎样的人生感受?

  比如一个简单的问题:我们是否带着孩子参与过志愿行动?我们做父母的自己是否有公德心?我们是否曾以自己积极的行动影响和教育孩子关心社会和他人?如果我们和孩子都只关注个人私域中的那片狭小的天地,那么将来孩子就很难避免被社会边缘化的命运。

  最近这些年,我特别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官员,一些家庭条件非常好的人士,也都开始关注孩子的公益心和公德心问题,鼓励孩子多参与志愿行动。很多父母鼓励孩子到我们这样的法律援助机构来学习,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感受法律援助的过程,体会社会上那些最困难、最艰苦的人群的生活状态。我认为这是一个良性现象。

  当前中国社会在热议“中国梦”,在这样一个转折和变革的时代,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真地思考一下:我的梦想是什么?我对孩子的梦想是什么?“中国梦”和我的梦想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我们如何来凝聚民众的梦想?

  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梦想,我们不要把自己尚未实现的梦想强加给孩子,我们也不要让世俗和偏见伤害孩子的梦想。那是一种稚嫩的、没有加过任何修饰的梦想,那是孩子追求卓越和真、善、美的动力,那是父母和这个国家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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