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都要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张春铭)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面向未成年人开放,北京120余名中小学生受邀参加活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到场与中小学生现场交流。据悉,本次活动主题为“法制教育从未成年人抓起”,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举办面向在校中小学生的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

  当天上午10时40分左右,在法庭活动现场,同学们正在就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例进行讨论时,面带笑容的周强来到同学们中间,静静坐在椅子上,饶有兴致地聆听起来。讨论间隙,主持人提示,首席大法官已经来到同学们身边。

  周强随即站起来亲切地向大家致意。他对同学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同学们致以节日的祝贺。就同学们讨论的案例,周强引导大家要冷静、理智、依法处理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矛盾纠纷。针对活动前同学们书面提交的188个问题,周强对其中两个问题予以了详细解答。

  针对板厂小学六年级(2)班鲁若曦提出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应如何保护自己”的问题,周强结合自己曾经从事过的青少年工作实践,告诫同学们遇到权益受侵害等情形时,既不能蛮干,也不能惊慌失措,在学校要向老师寻求保护,在社会上则要找大人或警察来保护自己。在回答166中学初一(1)班黄睿提出的“是否设立专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法庭”问题时,周强表示,全国现在已经设立了2331个少年法庭,今后人民法院将更好地推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经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周强表示,希望未成年人从小养成守法的好习惯,善于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进而为实现个人的梦想,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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