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不能简单“以禁代管”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08-1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记者 李小伟

    进入暑期以来,各地中小学生溺亡事故不断,教育部连续下发紧急通报。溺水,已经成为造成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

    教育部紧急通报频频,地方配套文件也没少发,但溺水事件为何一再发生?

    “以禁代管”思维应求变了

    从顶层设计上看,目前的系统化防范溺水手段是在所有的公开水域拉开一张“安全网”。通过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发挥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作用,将学校周边和学生上下学路上的重点水域纳入网格化管理。 

    但这一设计实施起来面临一个重要的问题,“安全网”很难覆盖到每一个点。北京体育大学教授、横渡专家张健说:“在一些沟汊纵横、野生水域面积巨大的南方地区,实行这样的联防、联控机制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而到了学校层面,则是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访、家长会、手机短信等,三令五申严禁学生下水,“以禁代管”,防范溺水事故。张健认为,“以禁代管”思维该求变了。“靠简单化指令去剥夺孩子亲水的天性,既不人道又不可能实现,一味禁止只能激起学生对水更大的好奇心,惨剧难以避免。”张健说。

    应强化家庭教育的责任

    “一次次的溺水惨剧不仅给教育部门和学校敲响了警钟,要敲醒的更是疏忽大意的家长。”在中国教科院体卫艺中心主任吴键博士看来,家长是溺水事件的受害者,同时也难辞其咎。 

    中小学生溺亡事件大多发生在农村,留守儿童是溺亡的高危人群。吴键认为,处在隔代监护状态下的留守儿童,既缺少家长及时正确的安全引导,又缺少必要的安全监护,往往容易深陷险境而不自知。

    吴键说:“现实生活中,很多家长并不是教会孩子去认识危险、感知危险,理性地应对和化解危险,而是希望凭借自己的能力,让孩子远离一切接触危险的机会,却不知道家长过度限制儿童生活范围,反而会导致孩子对危险的认知缺失。” 

    因此,减少溺水悲剧,除了要糊好防控体系的“顶棚”,更要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让安全教育真正进入孩子心中。

    推广游泳教育才是治本之策

    许多专家认为,在青少年儿童中推广游泳教育才是防止溺水事故发生的治本之策。早在2004年,上海市教育局就提出了中小学生“人人会游泳”的目标,在全区中小学开设游泳课,列入初中升学考试的体育测试项目,并以政府出资的方式,将市区的社会游泳馆变成孩子们的游泳课堂。

    但在全国范围内,一些农村学校和基层学校里,缺师资、缺场地、缺经费的窘境,使得全面铺开游泳课的做法显得奢侈而遥不可及。

    不过,仅仅学会游泳,对防溺水来说,还是远远不够的。吴键说:“会游泳的孩子可能无知无畏,缺乏对危险的认识,有时反而更容易让自己深陷险境。”

    张健说:“多数学生以为在游泳池里学会游泳,就能随意下水,其实不然。公开水域非常危险,这些地方看似与静水区域相差不大,实则暗流涌动,水下情况非常复杂,或水草丛生,或有暗坑,贸然下去,很可能遇险。而且,公开水域水温不定,如突遭冰水刺激,极易发生手脚痉挛,从而导致弱水死亡。”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王斌,长期致力于在中国推广水域安全教育,他曾多次建议将水域安全教育引入中小学课堂,健立健全水域安全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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