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小学校责险3日内完成理赔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08-1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蒋夫尔)今后新疆区内中小学生保险赔付中,对于保险责任明确、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单证齐全的赔案,承保保险公司将在收到索赔材料3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这是记者日前从新疆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校责险工作流程的通知》中获悉的。

    为避免出现赔付难情况,新疆要求,对于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单证齐全、各方无异议的案件,必须按照自治区校责险工作有关规定,本着“从快从优”原则及时理赔。对于保险责任明确、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下、单证齐全的赔案,承保保险公司须在收到索赔材料当日内支付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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