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6名有偿补课教师受处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08-2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曹曦)日前,黑龙江省教育厅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有偿补课、乱收费等教育行风问题进行严查,并发出通报,6名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3所违规办学的民办文化学校受到处罚、处分。

    经查,哈尔滨市第69中学副校长马贵军自2011年起有偿补课3个多月。经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撤销其副校长职务;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该校校长李惠谊行政记过处分。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第69中学、虹桥中学、松雷中学5名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主管部门调查后给予相应处分。

    哈尔滨市雪龙文化学校、佳文文化学校、虹桥文化学校3所民办学校分别存在超范围办学、异地办学等问题,教育主管部门对3所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对举办者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允许招生等处罚。 

    黑龙江省教育厅要求,秋季开学在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发挥责任主体作用,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有偿补课、乱收费等教育行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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