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给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教育“造血”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09-2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出台八项措施支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教育事业发展,决定在新建及改扩建公办园、校安工程和薄弱学校改造等项目上予以倾斜,并在项目资金、优质师资等方面重点扶持。

    福建将采取资金倾斜的办法提升办学软硬件水平,给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造血”,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硬件建设。从2014年起至2017年,凡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本科毕业生到乡镇及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享受“紧缺师资代偿学费”待遇,并可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1级,省级财政对农村学校新补充教师(含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予以补助。在各类表彰中向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

    福建还将每年向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输送优质培训资源。实施福建省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工程,增加1000名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名额,用于培训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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