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通报违规补课案例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09-2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曹曦)近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向社会公开通报了第三批违规有偿补课行为,4名在职教师和1所学校违规补课被查处。近期,黑龙江切实加强教育和监管,对违规补课问题进行高压严打,形成了常抓不懈态势。

    通报称,给予在自家组织学生违规补课的大兴安岭实验中学教师白玉荣、曾宪丽全区通报批评处分,取消两人3年评优晋级资格;给予在宾馆租用房间,为4名学生补课的黑龙江省实验中学教师王志伟行政警告处分,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取消其3年内评优、晋职晋级资格;给予为20余名中学生有偿补课的哈尔滨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教师栾丛海行政警告处分,2013年度考核不合格,并取消其本年度及2014年度晋职晋级资格。

    通报还对齐齐哈尔市富裕县第三中学暑期组织高二年级学生违规补课问题进行查处。经研究决定,退还学生补课费,2013年度该校为行风建设和师德建设不合格单位,取消该校及校长王政春评选各级各类先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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