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质疑,技能大赛如何更公平公正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0-2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史文生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已经举办了多年,已然成为我国职教界第一大盛事。可以说,技能大赛的影响力已经显著提升,品牌效应已经形成,正在朝着“普通教育高考,职业教育有大赛”的目标迈进。

    在这些可喜成绩的背后,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一些参赛选手和教师对部分赛项的公平与公正性提出了质疑。对此,组委会须着力研究解决。从长远来看,必须建立健全大赛各项制度,以制度规范各种赛事行为,维护比赛秩序,确保大赛“科学、规范、专业”目标的实现。

    技能大赛中有两项工作是参赛者反映最为强烈,同时也是实际工作中难度最大的,一是有关评判队伍的问题,二是有关承办学校参赛的问题。

    解决这两大问题,笔者认为,首先要狠抓评判队伍建设,把人的影响因素降到最低。

    目前大赛的评判工作中有许多不确定的人为因素,存在着造成不公平的可能性。这就要求大赛组委会必须组建一支来源广泛的结构性评判队伍。对于评委,除了要考查其专业性,更要注重其是否具备公平公正的态度,是否能自觉遵守裁判工作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是否能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严格按照规定评判,保证大赛公平公正,维护赛事形象。狠抓评判队伍建设,还应注重评委选聘的广泛性,评委组成结构要尽量多元化。一方面要考虑行业结构性,评委来源应由职教专家、行业专家、企业技师,教研人员、技术能手等组成;另一方面要考虑区域结构性,尽可能在不同地域之间取得平衡。目前,大赛评判队伍来源区域相对较窄,在参赛队伍以区域为组成单位的情况下,个别评委存在的区域利益倾向,会造成对其他没有评委区域参赛选手的不公平。因此要建立和遵守回避制度,有选手参加比赛的院校,其相关人员不应参加评委队伍。

    其次,要严把评判环节,建立科学严谨的评判工作机制。

    建立评判工作机制的关键在于,评审程序要详尽合理,不仅要考虑比赛中的全部实施环节,还要考虑每一个辅助细节,比如赛前的抽签选位、赛后的离场要求等。特别是对于比赛成绩的核定标准及流程,要通过可行方式告知参赛选手和教师,并建立比赛成绩的反查机制,这样可以监督成绩的核定过程,确保公平与公正。严把评判环节,还要强化对评委的监督。评判中的人为因素很难避免,只寄希望于评委个人的自律难以保证公开与公正的持久和有效,这就需要发挥监督机制的作用,从制度建设上强化评委的责任和对评委的监督。建议设立监审委员会,以监督和制约评委的评判工作。同时建立约束惩罚制度,一旦发现评委有不正当行为,立即取消其评委资格,严重者还应予以处罚,使其违规成本大于违规所得。

    再其次,要处理好承办学校参赛的问题。

    技能大赛的承办学校参加所承办项目的比赛,占据天时地利人和,而且或多或少会提前接触到与比赛相关的内容,这使得承办学校参赛选手在取得较好成绩时,容易受到人们的质疑。笔者建议可以采取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回避”,承办学校不参赛。作为完全放弃参赛的旁观者,承办学校可以不被质疑地处理比赛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二是“放弃”,承办学校参赛但自愿放弃获得奖项,不影响其他参赛者的获奖成绩。三是“不占指标”,承办学校参赛所获奖项不占用全部比赛的获奖指标,另外单独统计。这种方式的不足之处仅仅是获奖总数有所提高,但可以通过从严控制承办学校参赛人数的方法,将影响降到最低。

    解决承办学校参加所承办比赛的问题,还有一种比较理想的办法,即“第三方承办”。比如中职技能大赛在高职学校举办,使得承办学校相对于比赛的组织者、参与者而言,处在第三方的位置,从而保证大赛的公平与公正。(作者系河南教育厅职成教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