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贯彻落实调研现场会召开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1-0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哈尔滨11月8日讯(记者 曹曦)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已有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28所,全省68个三类城市全部完成了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这是记者在11月7至8日在哈尔滨市召开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贯彻落实调研现场会上获悉的。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李卫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卫红指出,13年来,随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贯彻实施,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态势良好,语言文字工作成效显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得到落实,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依法得到保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体系、工作体系、规范标准体系初步形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依法管理语言文字工作的力度增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程度显著提高。

    李卫红指出,当前语言文字工作面临着新形势和新挑战。党的十八大从新的战略布局高度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社会语言生活的新变化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新挑战;《语言文字规划纲要》的发布施行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李卫红强调,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要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要完善体系,依法推进;要加强监管,强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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