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两项督导”有了升级版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1-3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记者 李旭林

    以后,对于督导评估和年度监测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较多、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教育发展水平严重滑坡的县市区,湖南将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约谈。这是记者日前从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颁布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新方案中获悉的。

    十年前,湖南建立了对县级政府及其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制度(简称“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在坊间,这被称为教育的“尚方宝剑”。这为促进湖南各县市区落实“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提高教育发展水平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十年后,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教育督导面临着“体制机制要完善、职能职责要明晰、手段方法要改进”的机遇与挑战,对督导评估内容进行重新整合,对方式方法进行有效变革已成为现实之需。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颁布新方案。

    旧方案为什么要改?新方案新在哪儿?

    优化整合,迎检压力小了

    旧方案:指标体系复杂,内容重复交叉,基层迎评压力大。

  新方案:整体规划各项督政,避免交叉检查,缓解迎检压力。

    2004年,湖南启动第一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评估内容只有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实绩两项;到了2012年,督导评估考核已增加到5项。“评估要点多,指标体系繁杂,许多内容重复交叉,不利于专家评估计分;在‘两项督导评估考核’之外,单独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有些县市区反映迎评次数多、负担重、压力大,不利于基层教育的健康发展。”湖南省教育厅主任督学陈湘生说。

    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避免重复检查,此次新方案中,湖南以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为主体,整体规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县级政府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等各类督政项目一并实施,将彻底改变之前重复督导、交叉检查的局面,也极大缓解、减轻了基层迎检的压力。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通过整合评估项目、创新评估手段、强化结果运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督导评估的客观性、实效性和权威性。”湖南省督学、长沙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党朝阳对新规的实施充满期待。

    分类评估,不再胡子眉毛一把抓了

    旧方案:综合评估为主。

  新方案:增加分类评估指标,突出了县域内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强化政府办学责任。

    此次颁布的湖南督政新方案评估内容包括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综合性指标和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督导评估指标5个部分,每个部分有独立的指标体系,满分均为100分。不难看出这样的制度设计不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新方案既有综合性评估指标,又有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分类评估指标,突出了政府全面履行办学职责的要求,突出了县域范围内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要求,需要县级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切实落实好办教育的每一项职责。”陈湘生表示,此次督政新方案还有一个明显的变化,就是对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办学当中政府履职情况的评估,过去是在学校督导评估中进行,现在调整安排到督政的范畴,放在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重点考核,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办学责任、促进办学归位,有着极为现实的意义。

    指标量化,主观分人情分没空间了

    旧方案:现场评估。

  新方案:纳入网络监测、第三方机构调查等,删除无法核查、不能量化的指标。

    基于原有的专家现场评估方式,新方案还充分吸收了多元评价的理念、重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督导评估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了改革创新。

    首先是实施建设教育强县市区分类指导监测评价制度,依据教育发展统计数据和事业报表,对县域教育发展状况的核心指标进行网络监测,发布县域教育发展状况年度监测评价报告;其次是将县域社会公众教育满意度调查制度化。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当年接受督导评估的县市区开展社会公众教育满意度调查。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依据县域教育发展状况监测情况和社会公众教育满意度调查结果,有针对性地对县市区进行实地督导评估。

    “为使督导评估获得的数据和情况更加真实客观,我们进一步精简了评估指标要点,需要县市区大量准备资料、无法通过原始资料核查的指标一概删除,减轻基层的材料准备负担;主观性强、不能够量化的指标尽量删除,减少专家的自由裁量空间,避免主观分、人情分现象。”湖南省教育厅副主任督学李传荣说。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