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考评奖补普惠性民办园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2-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高群 记者 缪志聪)为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出台政策,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考评奖补。

    无锡市规定,全市凡依法取得办园资质并正常办园两年以上,设立条件、保育教育质量达到无锡市优质幼儿园及以上水平,并对入园幼儿执行不超过公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的民办幼儿园,均可申报。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从办园条件、队伍建设、规范管理、优质办学、社会满意度等方面对申报幼儿园进行综合考评,符合条件的将由市、县两级财政给予经费补助,首批补助总金额为200万元。奖补经费专款专用,重点用于幼儿园购置教学设备、修缮园区园舍等改善办学条件的支出以及开展师资培训,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清偿债务、举办者回报等。

    下一阶段,无锡市将通过公办园与民办园结对帮扶、派驻公办教师、建设用地和规费减免优惠等方式,进一步支持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幼儿园,为适龄儿童提供多样化选择。目前,无锡市有民办幼儿园100多所,接近三分之一的适龄幼儿在民办幼儿园就读。

    另悉,无锡市日前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90%左右的幼儿在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全市90%以上的幼儿园建成省优质幼儿园。具体措施包括,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和小学附设幼儿园实行独立建制,全面落实独立法人地位。坚持公民办并举拓展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建立完善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到2015年,所有村幼儿园建成市优质幼儿园,全面消除不合格幼儿园;每个镇(街道)至少办好1所达省优标准的公办幼儿园,全市80%以上的镇(街道)建成市学前教育现代化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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