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14年工作要点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1-2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16.着力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全面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出台幼儿园园长、普通高中校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研究制订高校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分类推进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启动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攻坚计划。研究制订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推进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做好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工作,推进地方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制订进一步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统筹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计划,建立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体系,加大对创新团队和青年拔尖人才的支持力度。参与实施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探索建立国家级教师荣誉制度。组织好第30个教师节宣传庆祝活动。

    17.全面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深入贯彻实施《通用规范汉字表》。筹备召开世界语言大会。提升师生汉字书写能力和学校书法教育水平。加强对各地城市和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督导。开展对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场所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语言普查与国情调查。推进建设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与语言文字智库。完善语言文字立法和规范标准修订工作,印发《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研究制订信息技术产品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修订《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

    三、改革资源配置方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18.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贯彻落实《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条件的意见》,最大限度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倾斜。办好必要的农村教学点。印发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印发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若干意见,实施名师名校长交流特聘岗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意见》。继续实施和改革完善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增加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招聘补充数量。继续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推进实施农村校长助力工程。全力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落实工作。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出台《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从出生开始到义务教育阶段结束的农村儿童的健康和教育实施全过程保障和干预。扩大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提高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比例。组织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加大东部高校对西部高校对口支援力度。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综合实力提升计划。做好定点联系滇西边境山区的扶贫工作。

    19.以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促进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全面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和国家教育管理、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形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巩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成果,帮助边远、农村地区适龄儿童就近接受良好教育。加快全国学生、教师等重要业务信息系统的部署和应用。加快推进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提高公共教育装备服务水平。

    20.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完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资助政策。继续组织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好中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各地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

    21.加强民族教育。筹备召开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民族教育发展的决定》。推动民族地区教育结构调整。部署民族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验和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继续修订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制订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意见。加强双语教师的补充、培养和培训。加大双语资源建设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材编译、审查、出版工作力度。研究制订内地培养少数民族人才规划和少数民族高端人才培养计划。健全内地民族班学生教育培养管理服务工作机制。推进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教育科学发展,印发《关于加快西藏和四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双语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014-2020年)》。

    22.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和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共同推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在开发就业岗位、健全基层就业保障机制、激励自主创业、加强职业培训等方面出台更多有利措施。实施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提升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校园市场主渠道作用,加强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完善就业与招生、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

    四、改革教育发展方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23.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学前教育国家重大项目。扩大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建立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与运行保障机制。出台《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标准》,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监督管理,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24.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复查制度和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督促各地推进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通过学区制、学校联盟等有效途径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制订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分类指导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逐步破解择校难题。贯彻落实好《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25.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研究制订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意见。研究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实施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指导地方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

    26.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研究制订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改革创新高等职业教育,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相衔接。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联合召开职业教育工作会,联合出台行业职业教育指导意见。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落实集团化办学政策。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完成第二批国家中职示范学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验收工作。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27.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统筹实施“985”工程、“211”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研究制订关于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启动实施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引导一批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深入实施“2011计划”,大力推进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深化以改进科研评价为重点的高校科研综合改革。研究制订提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社会服务能力的意见,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启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

    28.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加大对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力度。推进继续教育城市联盟、大学与企业联盟和资源开放联盟建设。推动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开放大学系统建设。深入开展继续教育学分积累和转换试点。研究广播电视大学系统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探索建立继续教育质量保障和认证制度。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推动城乡普遍开展社区教育。鼓励各级学校以多种形式为继续教育提供支援服务。积极发展行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

    29.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启动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经费保障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实施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在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薄弱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支持高等学校特殊教育专业建设、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特殊教育学院建设。召开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

    五、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30.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总结凝练教育实践活动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落实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逐项研究、逐条整改,明确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指导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地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开展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召开全国高校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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