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治理”辨析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3-0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身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部长的石中英教授对此感受也颇深。“大学里有很多学院,每个学院的学科都不一样,培养数学人才跟培养教育人才是很不一样的,培养管理人才跟培养艺术人才要求也是不一样的,但目前的大学不管是在选聘人才还是在职称评聘方面,标准都是统一的。为什么这些权力要集中在大学层面,不能放到学院来做呢?在大学里,学科点在学院,人才培养的主体是学院,科学研究的主体是学院,国际交流合作的主体也是学院,但是人权、事权、财权都不在学院,一个学院要面对学校所有的部门,一年到头,需要学院请示汇报的事情数不胜数。大学确实要率先建立内部良性的治理结构,在向政府争取办学自主权的同时,扩大二级学院的自主权,让二级学院根据学科建设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办教育。”石中英说。

    从中小学到高校,再到教育行政部门,大家都被权力的各种越位、缺位与失衡困扰。“总体而言,就是治理体系不顺畅。”张志勇说。

    教育治理体系不顺畅的原因何在

    在纵向权力划分上,中央对地方的放权、地方政府对学校的放权不够。从横向配置而言,教育行政部门有事权,但是财权、人权相对不够,制约了教育的改革

    教育治理体系缘何不顺畅?

    张志勇曾经研究过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治理的演进过程。“可以说,在公共服务体系建立的过程中,许多国家都有一个伴随公共财政及其公共服务项目的实施导致公共权力从扩张走向限制的过程。”张志勇说。

    “教育行政权力的配置包括两个方向,纵向配置和横向配置。纵向配置是指不同层级的行政机关之间的权力划分,以及教育行政机关与学校之间的权力划分。横向配置指教育行政部门与相同层级行政部门之间的权力划分。”褚宏启说,“在纵向权力划分上,权力下放不够,中央对地方的放权、地方政府对学校的放权不够,所以抑制了活力。从横向配置而言,教育行政部门有事权,但是财权、人权相对不够,制约了教育的改革。”

    “教育管理有三个层面,一是老师怎么管学生,二是政府怎么管学校,三是谁管政府。现在的问题是学校对老师管得挺死,政府对学校管得挺死,但谁来管政府这是一个问题,实际上行政权力有自我膨胀的趋势,而且这种行政权力扩张在历史上有一定的必然性,与此相伴而生的是行政越权的现象,导致行政相对方的权利受到一定的侵害,从而阻碍教育发展,损害教育公共利益,侵害公民和学校权益。”褚宏启说。

    “我们现在讲要建立一种治理体系,要提高治理能力,主要目标还是形成一个政府宏观调控、学校自主办学、社会积极参与的现代教育体系,但事实上,社会力量基本被排除在决策和管理之外。我们主要是为社会培养人才,但我们从来不直接听取社会的意见,这样我们是不能够培养出数量、质量都符合要求的高水平人才的。”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院长刘宝存认为,教育治理体系存在问题和缺乏社会参与也有诸多关系。

    刘宝存曾在芬兰申请课题,“我们在申请的时候有一个要求很有意思,高校管理方面的课题必须要企业人员参加。在欧美国家的教育领域,社会参与度都非常高,一些专业委员会、联合会、基金会常常会发挥很大的作用,这种中介组织通过资助、研究、评估、咨询、协调、监督影响教育管理,这个作用是很大的。但是我国基本上没有。”刘宝存说。

    石中英则认为,这与长期以来改革的积弊也有着莫大的关系。“30多年来,改革自上而下,越往省级部门、县市部门以及具体的学校,改革的自主性、积极性、主动性越弱,形成了下级部门改革中等待观望的普遍心态,降低了基层改革的活力。实际上,各个领域的问题都出在基层,对问题最敏感的也是基层一线的同志,他们解决问题的心情也最急迫,他们应当是改革的主体,有改革的话语权。要激发基层的改革活力,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推进教育改革,都迫切需要转变传统教育管理模式,建立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建设教育治理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的根本任务是要释放基层改革活力。”石中英说。

    如何实现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

    必须采取“确权”、“分权”、“放权”和“让权”等四个重大举措,科学配置教育行政权力,建立完整的公共教育权力制衡机制

    遏制政府教育职能部门公共权力的不断扩张,建立权力边界清晰、权责匹配、相互制约、执行有力、接受监督的国家公共教育行政权力配置机制,多位专家表示,这是建立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关键所在。

    “要全面推进我国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采取‘确权’、‘分权’、‘放权’和‘让权’等四个重大举措,科学配置教育行政权力,建立完整的公共教育权力制衡机制。”张志勇说。

    “‘确权’即确定教育行政权力归属,改变多头管理导致互相扯皮、管理效能低下的局面。这主要表现在职业教育管理、民办教育管理和校外机构管理方面。建议将劳动人事部门管理的技工教育、技师教育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管理整个职业教育。劳动人事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行业标准和严格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另外,要将民办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资格准入交给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张志勇说。

    对于教育、编制、人事部门管理权限相互交叉、边界模糊现象,张志勇提出,要尽快“分权”。张志勇建议,在教育人事权力配置方面,国家必须厘清各自权力边界,将教师招聘权和职务(职称)评审权还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财政权力配置方面,要与教育、财政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建立权力清晰、权责明确、分权与制衡相统一的教育财政管理体制。

    在“放权”方面,张志勇认为,加快教育管理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向地方政府和学校放权,是激活地方政府和学校办学活力的关键。一方面,中央政府要向省级政府下放地方教育的统筹权,包括教育管理职能的调整,教育事业的规划等;下放高等教育的统筹权,包括高等学校的设立权、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权等;下放统筹推进教育改革的自主权,包括符合国家法规和中央政策的各项教育改革试点。另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向学校放权,关键是要依法确保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包括人事管理自主权、自主招生权、财政教育经费和合法募集的教育经费的自主使用权等。

    “在归还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同时,学校和学院也必须完善内部治理机制。”石中英说,从高校而言,学校要为学院发展服务,要建立学术委员会,确定以学术权力为轴心,同时要用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党政联席会议等民主管理的平台,才能激发基层创造改革的活力,促进中国大学的内涵式发展。

    对于一所中学来说,郭涵认为,学校要提高治理能力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第一要全面、准确理解改革的任务,自觉地运用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战略思维、底线思维来思考问题、谋划思路、改进工作,要进行综合改革,不能顾此失彼、跑偏走样,也不能断章取义、生搬硬套。要给学校一定的自主权,要明确学校的办学目标。第二要广泛凝聚共识,有所担当。随着形势的发展,改革的难度和风险都在不断加大。过去合理的做法,现在可能不适应现实需要了。以前长期有效的,可能现在失灵了。要建设学习型学校,解放思想,增强改革的信心,形成改革合力。第三要协调推进改革,在教育内部,统筹推进课程、教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从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最期盼的事项改起,从各个部门、社会各界、师生员工形成共识的环节改起,促公平、抓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北京中关村第一小学校长刘畅也认为,在政府放权的同时,学校也应加快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要从管理走向引领,从标准走向个性,从制度走向文化,从行政走向学术,从资源走向开放。“一方面,要激发教师的生命自觉,把各种教学自主权还给教师;另一方面,要激发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主动参与学校事务。此外,要带动家长、社区一起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构建起一个全方位的立体教育环境。”

    “让权”,即改变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集权管理教育的局面,充分调动社会包括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教育管理、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张志勇说:“一是向社会组织让权,各级政府可以把各种决策、专业管理、质量管理、教育改革项目等委托给具有资质的教育专业服务机构或者行业协会。二是向社会让权,让作为教育利益相关方的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各级各类教育的决策、监督和管理。”

    “现在最重要的是调整政府的角色定位,改变政府的管理方式。要建立委员会制来吸收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决策和教育内部管理。要真正建立和发展一批中介机构,特别是学术性的专业组织来参与教育的管理。要通过完善立法和学校的章程来完善学校制度。还要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刘宝存说。

    “此外,要通过一定的手段对行政权力进行严格制约。”褚宏启说,第一要通过实体立法限制教育行政权力,政府依然需要对学校进行监控,但应该强调服务和支持,强调间接管理、宏观管理。第二要进行程序立法,通过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等手段限制政府权力。第三要实行行政问责,三者合一能让权力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又受到一定制约,这才是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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