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筑起校舍安全“防火墙”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6-0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王英桂)年检制、预检制、公告制、隐患排除制、项目管理制、责任追究制,今年起,青海将利用这六大“制度利剑”保障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现有校舍的安全。

    根据青海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该省将对全省城镇和农牧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舍用房,包括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生活用房等主要建筑物,以及浴室、厕所、围墙、校门、护坡护坎等附属设施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每年进行一次防雷安全检测,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青海将层层建立完善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通报和公告制度,做到逐级通报,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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