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学校集体补课 校长先免职再究责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6-1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刘磊)近日,四川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文件,重点整治部分教育乱收费行为。今年暑假期间,相关部门将进行督查违规收费补课的现象,凡学校有集体补课收费行为,校长先免职,再追究责任。

    在收费项目设置上,四川取消了“城市小学自愿托管费”、“高中阶段以及城市初中自行车自愿停放费”两个收费项目。按要求,2014年,每所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公办普通高中单方面引进国际课程,以课程改革实验班等名义举办“国际班”、“国际部”的,所需费用纳入学校办学经费成本核算,不得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

    通知要求,各地要坚决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行为,凡学校有集体补课收费行为,校长先免职,然后再追究其领导责任,并一律进行公开实名曝光。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