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试点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7-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周仕敏)记者近日从广西教育厅获悉,从今年开始,广西采取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联合培养的方式,选择部分专业开展高端应用型本科人才联合培养试点工作。

    经过资格审查、公开答辩和终审等环节,广西教育厅最终确定桂林理工大学等4所本科高校和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高职院校开展改革试点。首批试点专业共有6个,每个专业计划招生40人,共240人。

    据了解,试点专业招生由广西教育厅单列计划,单设招生院校代码,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本科第二批次进行,考生志愿与本批次高校一同填报。试点专业属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学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由参与试点的本科院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注明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试点专业学生管理与学籍管理由参与试点的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共同负责。双方须以协议的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并联合制定联办本科学生管理办法和学籍管理办法。试点专业学生在读期间,不得转学和校内转换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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