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收费为学生转专业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7-0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缪志聪)转专业必须在学生入学取得正式学籍并在校学习满一学期后进行,艺术类学生不得转到普通类专业,严禁高校收费为学生转专业。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

    江苏规定,高校不得在录取后、取得正式学籍前为学生调整专业;转专业必须在学生入学取得正式学籍并在校学习满一学期后方可办理。严禁高校利用转专业直接或变相收取除国家和省规定学费以外的任何收费或捐赠。从2014年起,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调整到普通类专业,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对于新生入学一年内有转专业需求的情况,江苏明确,新生入学后未满一学期,因患某种疾病或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按规定考核、审核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且须由省教育厅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上审核确认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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