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补助普惠性民办园生均每年1200元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7-0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孙军)现在公办幼儿园无法满足市民入托需求,但是民办幼儿园的费用又很贵,许多家长为了保证孩子的教育质量,不得已将孩子送进高收费的“贵族幼儿园”。为解决这一“尴尬”问题,青岛市政府对全市已认定的26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生均补助每年1200元,7000多名孩子从中受益。

    据了解,青岛市普惠性幼儿园的申报、认定及公示具备条件的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予以认定并颁发牌匾。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的条件和标准是指坚持公益普惠和科学保教的办园方向,为大众提供有质量的保教服务和合理收费的各类型幼儿园,含公办幼儿园、公办性质的社会单位举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必须具备的条件是: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依法办园且年检合格,办园水平达到规定的等级;二是收费合理,面向大众定价,接受政府指导价格,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三是符合教育法相关规定,依法为教职工购买医疗、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近三年内无违规办园行为。

    青岛市财政局局长周安告诉记者,为解决公办幼儿园无法满足市民入托需求的问题,从2011年起,全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通过优化布局、加强农村标准化幼儿园建设、改革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办法、完善幼儿园经费支持政策等措施,有效扩大公办园的规模和数量,满足家长选择公办园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力度,从2012年起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年1000元的生均定额给予补助,2013年进一步提高标准,达到每年1200元的生均定额补助,这将进一步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降低幼儿园收费标准,切实减轻家长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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