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校车事故两责任人被刑拘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7-1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阳锡叶)记者从湖南长沙、湘潭相关部门了解到,7月14日,湖南湘潭校车翻入水库致11人死亡事件理赔基本结束,8名遇难幼儿均获赔56万元,3名遇难成人中的2位幼师获赔68万元,并全部签署协议。因警方对事故原因仍在调查,遇难司机的赔偿暂未处理。

    7月10日下午5时左右,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侨村乐乐旺幼儿园所属的一辆校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翻入水库,造成11人不幸遇难。

    经初步了解,校车证照齐全。驾驶员郑友华为湘潭县云湖桥人,证照齐全。长沙警方12日晚通报,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依法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12日对幼儿园负责人王长海、法人代表王霓裳予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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