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信力:学业考试绕不过的坎儿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10-2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CFP 供图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意见》(简称“意见”)中指出,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上海和浙江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增加并细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呈现等次,增强学业水平考试的信度和效度,提升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平性和可靠性。为了全面落实国家有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确保我国“两考一评”(普通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校招生录取模式取得成功,学业水平考试必须努力提升社会公信力。

    ■王志武

    统一命题标准

    要从制度上明确学业水平考试为标准参照考试。“意见”明确指出:“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学业水平考试是“基于高中课程标准的水平考试”。因此,推进各省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的标准统一、质量统一就显得尤其紧迫和必要。

    首先,要尽快出台学业水平考试的质量标准体系,包括命题标准、考试标准,题库建设、命题质量评价办法、考试成绩的等级划分办法等。

    其次,要建立一套合理的、具有价值导向性的考试标准参照系统。一方面,各省要按照国家的考试质量标准开展考试命题,另一方面,各省要制定对学业水平标准的定性描述,包括从学科知识点、能力的考核范围及程度、考试方式、学生表现水平等级、学业水平的界定准则等内容。学生表现水平、学业水平标准要适当增加能力要求的层次,以便更好地鉴别考生学业水平的差异。命题要在保证足够合格率的前提下,对各等第考生有一定的区分度,适度细分考题难度,降低题目区分度的梯度。学业水平考试要逐步建立适合学业水平考试性质和职能的标准参照题库,用计算机辅助组卷,并利用项目反应理论,力求做到标准参照,稳定各年命题质量。

    再其次,要对学业水平考试试题和试卷的质量进行评价。在定性评价方面,要检查试题、试卷与考试设计目标的吻合程度。要求试题不存在学科科学性和语言表述方面的问题,试题情景材料不存在公平性问题,试题考查的认知要求和知识内容要属于考试内容范畴,认知要求要与课程内容标准一致,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要与认知要求和知识内容一致,试卷组成要与考试设计的题型结构、组卷规则、内容标准抽样规则等相一致。在定量评价方面包括:一是进行试题功能偏差分析,确保考生在试题上的表现只能受到试题考查的学科能力的影响,确保考试结果对考生个体和群体都是公平的。二是进行试题与总分的相关分析,确保试题满足测量学的基本假设。三是试题识别指数分析,即通过对特定等第考生试题得分率与相应等第划界分数得分率的比较分析,确保试题和试卷具有预期的识别作用、达到预设的难易程度。

    推进公平公正

    目前,我国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评定与呈现方法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按考生的卷面分数划分等级。如北京、黑龙江、江苏、广东和广西等,学科的卷面分以100分为满分,北京、黑龙江、广东、广西等地对于A等和B等的划分,都以85分及以上和70分及以上为划分界线,而江苏则分别以90分和75分为界线,其A等和B等比其他地方均高5分;对于及格线的划分,即C等的最低分,多数地方都是以60分为及格线,而广东和广西两省的及格线是50分,比其他地方低10分。

    第二种方式是按预定的比例划分等级,目前安徽、陕西、江西、上海、山西和浙江等地采用这种做法。例如,陕西规定科目成绩得分处于前30%的学生是A等,其他地方规定科目成绩只有前20%的学生是A等。陕西、江西和山西B等级的学生约占总学生数的40%,而上海B等的只占30%。不同省份A等和B等的比例差异高达10%。

    作为标准参照性考试,每一个等级对学生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以及做到的程度都应该进行客观描述,这是标示学生不同学业水平的客观尺度,是一种绝对标准。但目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确定和分等的两种方式,在第一种方式中学生的学业成绩直接受考试难易程度的影响;第二种方式采用常模参照性考试的相对标准划分出的学生学业成绩直接受学生群体水平的影响。这两种学业成绩等级划定方式从根本上背离了制定学生表现水平客观标准的初衷,威胁到学业水平考试和高校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

    因此,为了使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对学生学业质量的评价更加科学,应该建立统一的普通学业水平考试中学生表现水平(学业成绩)评价标准,严格依据学生表现水平标准的描述和学生典型作答分析,采用Angoff、Bookmark等方法对学生学业成绩的等级进行客观划定。只有这样,学生的学业成绩才不再受试题难易程度、学生群体水平高低的影响,而由自身真实的学业水平来决定。成绩报告时各等级也不再有预设的百分率,每个等级的人数比例都会随着学生的实际学业成绩而变化。基于学生表现水平标准的等级划定不只是操作方式上的变化,更是考试设计、命题理念与成绩认定方式的整体改进。这就要求对各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划分提出原则与要求,增强各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可比性和可转换性,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真实和准确参考依据。

    日前,上海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的科目成绩在计入高考总分时,由原来的五个等级细化为11个级次,分别占考生总数的5%、10%、10%、10%、10%、10%、10%、10%、10%、10%、5%。同时相邻两个级次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较好地体现了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呈现的真实性、可信性和公平性。

    提升专业水平

    建议如下:

    一是成立学业水平考试专业性指导机构。在国家层面,在教育部门领导和监督下,任命或者组建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制定学业水平考试的政策和质量标准,审议和监督各地学业水平考试质量,开展对各地有关学业水平考试质量问题的咨询和审查等相关事宜,确保各地学业水平考试质量、过程和标准上的一致性、规范性和标准性。

    二是加强考试监管。学业水平考试是分省管理的国家教育考试。针对目前各地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规范现象,国家要制定严格的考试组织管理制度和考试诚信管理体系,强化学业水平考试的规范组织与管理,确定施考主体的资格标准,不仅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学业水平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而且还要结合考试工作实际,建立并完善考试巡视制度,加强对各地考试命题、阅卷、成绩评定等各个环节的检查和监管,力争杜绝舞弊和违规现象。

    三是成立省级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委员会。各省市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成立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委员会,统一委托省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考试题目设计、考试实施、结果分析与成绩报告等事务。各省考试委员会主要由测量专家、评价专家、课程专家、资深高中教师等组成,为本地的学业水平考试提供质量把关和专业支撑,以确保学业水平考试设计、命题和施测工作的符合标准、达到目标。(作者系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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