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教育中伤害幼儿心理的行为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10-2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4至5岁幼儿:

    1.经常保持愉快的情绪,不高兴时能较快缓解。

    2.有比较强烈情绪反应时,能在成人提醒下逐渐平静下来。 

    3.愿意把自己的情绪告诉亲近的人,一起分享快乐或求得安慰。

    5至6岁幼儿:

    1.经常保持愉快的情绪。知道引起自己某种情绪的原因,并努力缓解。

    2.表达情绪的方式比较适度,不乱发脾气。

    3.能随着活动的需要转换情绪和注意。

    教育建议

    营造温暖、轻松的心理环境,让幼儿形成安全感和信赖感。如:保持良好的情绪状态,以积极、愉快的情绪影响幼儿。以欣赏的态度对待幼儿。注意发现幼儿的优点,接纳他们的个体差异,不简单与同伴做横向比较。幼儿做错事时要冷静处理,不厉声斥责,更不能打骂。

    帮助幼儿学会恰当表达和调控情绪。如:成人用恰当的方式表达情绪,为幼儿做出榜样。如生气时不乱发脾气,不迁怒于人。成人和幼儿一起谈论自己高兴或生气的事,鼓励幼儿与人分享自己的情绪。允许幼儿表达自己的情绪,并给予适当的引导。如幼儿发脾气时不硬性压制,等其平静后告诉他什么行为是可以接受的。发现幼儿不高兴时主动询问情况,帮助他们化解消极情绪。

    ——摘自《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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