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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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生,1950年生,18岁。“上山下乡”,19岁当民办教师,21岁进工厂,28岁起到中学任教至今。

    由于成绩卓著,他先后 被评为省先进班主任(1981年)、省劳动模范(1982年)、特等劳动模范(1984年、1987)、特级教师(1984年)、全国优秀班主任 (1984年)、全国劳动模范(1988年)、全国中青年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989年)、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1990年)……著名语言学家、教 育家吕叔湘先生早在1984年便指出:魏书生“是个教育家”,而且“不是一般的教育家,他立志教育事业,有一种忘我精神。”

    魏书 生的奇迹和荣誉是干出来的。他从1986年起任辽宁省盘锦市实验中学校长兼书记,后又兼盘锦市教委副主任,另外还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全国中 学学习科学研究会理事长、全国中语会副理事长等38项社会兼职。但他始终不离教学第一线,一直坚持上语文课,并当班主任。他是教书育人的模范。在他手下, 再乱的班级也会变好,再差的学生也能成才。他所教班级的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素质高,升学考试成绩每届都名列全市前茅。

    十多年 来,魏书生已在除台湾省以外的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港、澳地区作报告1100多场,上公开课600多次,堪称全国之冠。他热爱教书,酷爱读书,也善 于写书,至今已发表了100多篇文章,主编、撰写出版了15本书。其中《班主任工作漫谈》、《家教漫谈》和《魏书生文选》(一、二卷)等著作均已重印多 次,越来越受欢迎和好评。《教育改革家--魏书生》一书出版时,陈慕华、孙起孟、陈锡联、张承先、柳斌等领导同志出席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座谈会,对魏书 生及其有关著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同志还特地为《家教漫谈》一书题了词。

    魏书生是我国教育界的杰出代表。他工作出色,事迹感人,讲演精彩,文章漂亮,论著不同凡响。很值得人们去认真学习和研究。                 摘自魏书生的《班主任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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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生

魏书生老师在第三届校长、第八届校长、第三届班主任、高效课堂第一届、第二届回忆中做精彩演讲
 魏书生
  魏书生, 1950年5月4日出生于河北省交河县。1968年参加工作,197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当代著名教育改革家。全国中青年有突出贡献的专家,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等殊荣。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大代表。曾任盘锦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高教学会学习科学分会会长,台州书生中学校长
1950年5月4日,出生于河北省泊头市交河镇,1956年随父母迁居沈阳。
1957年9月,就读于沈阳和平区砂山一校。
1963年9月,考入沈阳市三十二中学读初中。
1965年接触了对他此后生活发生重大影响的两本哲学书籍《辨证唯物主义纲要》、《哲学讲义》。
1968年,到辽宁省盘锦地区新建农场当下乡知识青年。
1969年,受上级指派在新建农场的红旗小学教书。
1971年,被招工到盘锦电机厂工作,任政工干事。
197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因其尊孔及否定文化大革命受到批判,被工厂停职审查达一年之久。
1978年2月,到盘锦盘山县三中做语文教师。
1978年9月,被任命盘锦盘山县三中教导处主任。
1986年3月,被任命为盘锦市实验中学的校长兼书记。
1995年,兼任盘锦市教委副主任。
1997年10月,被任命盘锦市教育局局长兼党委书记,同时继续兼上一个班的语文课。
2010年9月,卸任辽宁省盘锦市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社会兼职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员
魏书生中国中学学习科学研究会理事长
全国中语会副理事长等38项社会兼职,
2002年04月,被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聘为研究生导师。
2002年05月,被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聘为兼职教授,陈至立部长颁发聘书。
2004年04月,被辽宁省招考委聘为高考命题专家组成员。
2007年,担任浙江省台州市书生中学名誉校长。
2011年03月,担任沈阳市第五十六中学名誉校长。
2011年03月,担任沈阳市第十一中学名誉校长。
荣誉称号
1981年02月,被辽宁省政府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
1982年06月,被中共辽宁省委和省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
1982年09月,中共盘山县委和县政府联合发出《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向魏书生同志学习的决定》
1983年05月,被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授予“五讲四美、为人师表”先进个人称号;
1983年12月,被辽宁省政府授予“五讲四美先进个人”称号,
1984年08月,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和辽宁省政府联合作出《关于开展向魏书生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并授予他“特级教师”称号。
1984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班主任”:
1985年,被全国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1986年06月,被中共辽宁省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1987年,被国家教委授予“全国青少年德育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被辽宁省政府授予“特等劳动模 范”称号;
1987年10月,参加中共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1988年04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1988年05月,作为“五一”劳动奖章 获得者代表登上天安门参加观礼活动;
1988年09月,参加全国工会代表大会;被辽宁省政府授予“辽宁省有突出贡献科技管理人员”称号。
1989年,被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授予“中青年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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