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大发展 我们在行动 □ 本报记者 康 丽 刘 婷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制定办园条件标准:为加强幼儿园标准化建设,规范幼儿园基本条件标准,山东省于2010年出台了《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对全省城市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的设置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园舍建设标准、设施设备标准、教职工配备标准、经费保障都给予了明确规定。标准的出台,为全省幼儿园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并成为全省今后一个时期规划、建设、管理和评估幼儿园的重要依据。

  开展乡镇幼儿园认定:乡镇中心幼儿园在农村学前教育中承担着承上启下、示范带动、发展导向、实践创新、管理指导等职能,其质量与水平关系到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全局。为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山东省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认定评估标准(试行)》,从办园条件、行政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工作、卫生保健5个方面对幼儿园做出了明确规定。《标准》明确提出了六个否决项目,即不是政府投资或产权为政府所有的不予认定;不是独立建筑群体或独门独院的不予认定;不是全日制或寄宿制、规模小于6个班的不予认定;乡镇政府(街道办)没有经费投入的不予认定;安保人员以及设施不达标、近三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幼儿伤亡的不予认定;使用小学教材、小学化倾向严重的不予认定;没有发挥示范作用的不予认定。2011年,全省共有236处幼儿园通过了省级认定。

  出台编制标准:该省经过深入调研、多方论证,推动省编办、教育厅、财政厅制定了《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明确规定教职工与幼儿比例为:全日制普通幼儿园1:6-8,寄宿制幼儿园1:5-6,核编人员包括幼儿园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医务和财务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每3-5年核定一次。《编制标准》适用范围为县级以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举办的幼儿园,国有企业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的幼儿园,村(社区)集体举办的幼儿园等,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广西

  试点先行,专家指导

  工作机制:建立以基础教育处牵头,财务处、基建项目办、师范教育处等处室共同参与、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多次召开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和对接会议,分市逐一审核各地上报的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有效提高了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和项目安排的合理性。

  资金投入:确立了自治区、市县发展学前教育资金分担比例,提高了增设幼儿园项目建设补助标准,其中,对改扩建幼儿园项目,由自治区财政与县级财政按6∶4的比例落实20%的地方配套经费;对增设幼儿园项目,在中央补助每班5万元的基础上,另对每班给予1.25万元补助,由自治区财政与县级财政按6∶4的比例分担。

  试点先行:2010年,国家将广西纳入农村学前教育机制改革试点地区。一年来,试点地区积极探索,为全区推进学前教育项目提供了先行经验:第一,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富余资源建设幼儿园;第二,提前培训储备学前教育师资;第三,设立专门的学前教育管理机构;第四,实施项目做到“五个提前”(即:在上级项目下达计划前,就提前做设计施工方案、提前进行地质勘察、提前做图纸设计、提前做工程预算、提前做好校园的“三通一平”)。

  指导机制:为项目实施奠定科学基础,以广西师范大学和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技术支撑单位,组建了由高校教师、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幼儿园园长、建筑设计人员组成的专家团队,规定凡国家和自治区资金支持的幼儿园建设规划必须经过专家团队论证。目前专家指导组正逐一对项目县幼儿园建设项目进行指导论证。

  新疆

  大力推行农村学前“双语”教育

  制度设计:2005年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意见》,开始大力推行农村学前“双语”教育。2008年,制定了《新疆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发展规划调整方案》并获得国家批准。2008年-2010年,自治区共下达双语幼儿园建设项目2237所,截至目前,已完工项目2056所,完工率为91.9%,正在建设项目181所。

  财政投入:2011年,全区共计下达学前双语教育补助资金62704万元(中央经费49900万元,自治区经费12804万元),分别用于双语幼儿园的公用经费、幼儿伙食补助经费、幼儿教材补助经费、生活辅助及活动设施配置补助、基建补助、教师工资补助、教师“三金”补助;受益幼儿达31.24万人;资金扶持范围为“七地州及九县市”。

  师资建设:2009年,自治区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双语”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将所有由国家、自治区及兵团援建的“双语”幼儿园教师纳入编制管理,每园按150名幼儿规模配备7名教师编制。同时规定“农村‘双语’幼儿园是实施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其教师使用事业编制,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农村‘双语’幼儿园的保育员、炊事员、保安人员等均不纳入编制管理,可由当地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聘用,所需费用由县乡两级解决。”

  201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试行办法》,将农村学前双语幼儿园保育员纳入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明确规定学前双语教师纳入编制管理,各类符合招考条件的报考者可通过考试进入学前双语教师行列,在过渡期自治区暂时扶持一部分聘用学前双语教师工资,待招考完毕,学前双语幼儿园教师进入编制管理,即刻解除聘用教师工资扶持,自治区也不再聘用学前双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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