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婴幼儿教养指导纲要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5-01-0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孙军)《青岛市0—3岁婴幼儿教养指导纲要(试行)》日前出台,涉及婴幼儿不同年龄段的发育与健康、感知与运动、认知与语言、情感与社会性。做为教育部指定的早教试点城市,青岛市首次让早教做到有“法”可依。

    《指导纲要》列出了不同年龄段婴幼儿的发育、健康特点,包括行为、语言、动作、情绪等,都有详细的参照标准。《指导纲要》从专家角度给看护者的建议,不仅成为当前早期教育指导机构从业人员、早期教育指导管理和教研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时也为家长提供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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