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取消公办高中择校生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5-01-2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广州1月23日讯(记者 赖红英)广东省日前出台了《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今天专门对此作出解读,为促进教育公平,2015年起全省统一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按照国家要求,在2012年将“择校生”比例降为20%,2013年降为15%,2014年降为10%的基础上,广东决定,从2015年起全省统一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指标到校”比例2015年不低于40%。

    广东要求,各市、县招生委员会要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公开,要在“省中招服务平台”、市、县(区)招生委员会门户网站建立统一招生信息发布平台。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辟招生宣传专栏。各初中学校要将市、县(区)招生委员会的统一招生信息发布平台在学校门户网站显眼处提供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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