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教育局副局长朱永春收“红包”被免职
本报讯(记者 徐光明)记者日前从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新余市纪委对新余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永春,新余市教育局调研员廖文干等人违规收送“红包”问题发出通报。
根据通报,朱永春在2009—2014年先后多次收该市教育局装备站站长邹小明在春节期间所送“红包”共计4000元,其中2013年收500元,2014年收2000元;廖文干在2008—2014年先后多次收邹小明和教育局电教馆馆长肖原成春节期间所送“红包”共计20500元。
根据“违反规定收送‘红包’,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的规定,免去朱永春新余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廖文干新余市教育局调研员职务,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肖原成新余市教育局电教馆馆长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邹小明新余市教育局装备站站长职务,鉴于其还涉及其他违纪违规问题,新余市纪委对其立案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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