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扶持民办园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5-03-2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蒋夫尔)新疆乌鲁木齐市扶持民办幼儿园暂行管理办法日前出台,记者了解到,该市将实物扶持补助转为奖补资金扶持,鼓励民办幼儿园在保持低收费的同时,进一步升级校园软硬件。

    据悉,乌鲁木齐市政府希望通过奖补资金引导,促使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促进民办幼儿园自主采取措施,提高办园质量与水平。一经被审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除享受中央资金补助外,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不足500元/生/月的,差额部分由乌鲁木齐市及区(县)财政给予奖补到600元/生/月;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不足600元/生/月的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乌鲁木齐市及区(县)财政给予奖补100元/生/月。每学年的财政补助按10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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