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粗放、学生“放羊”,顶岗实习如何规范?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福建:建立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制度

  福建省教育厅早在2006年就会同省经贸委印发了《关于推动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意见》,规定企业接收学生实习的责任和义务,要求企业建立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企业应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接收学生实习,职业院校和企业结合不同岗位、不同工种共同制定实习内容和实习计划;在接收学生实习前,要和职业院校一起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上海:探索形式多样学生实习方式

  为积极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给学生实习创造良好平台,上海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各职业学校充分利用教育内外环境与资源,把以课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实训和企业实习有机结合,并贯穿于整个专业实施和学生培养过程,积极拓展学生的实习途径。

  全程式订单培养。以企业订单为依据,企业提出人才需求标准、数量和培养期限,校企双方按照岗位要求共同制定培养方案。这是一种“量身定做”式的培养模式,参与订单培养的学校普遍建立了由企业单位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参加的专业委员会,进一步架起校企间的沟通桥梁。

  工学交替式培养。学生在校学习与到企业参加岗位实习交替进行,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一方面企业派有经验的师傅指导学生实习,另一方面学校定期安排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辅导,使学生在实习中不间断专业知识学习,动手能力和理论学习能力明显增强。

  学年制顶岗培养。顶岗实习按照企业岗位的需要灵活安排综合训练内容,为“所学”与“所需”对接打下基础,学生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积累工作经验,提升专业技能,从而缩短就业适应期,提升就业竞争力。

 ■本版内容整理:本报记者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