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性的跨越 百万人的福祉
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的青海省,因境内有全国最大的内陆咸水湖——青海湖而得名,总面积72.12万平方公里,其中牧区面积占96%,农业区面积仅占4%。全省平均海拔3000米以上,其中海拔在4000-5000米以上的地区占54%。全省辖6个民族自治州、1地、1市,46个县(市、区、行委)。2010年,全省总人口562.67万人。少数民族人口264.32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46.98%。全省生产总值1350.43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04.97亿元。是一个地域大省,人口小省,资源富省,经济穷省。2010年,全省有各级各类学校2887所、在校生110.2万人;教职工67918人,专任教师58477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107所,其中小学1792所,初中315所,教学点95个;在校生73.8万人,其中小学在校生51.89万人,初中在校生21.95万人;适龄儿童入学率99.58%,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3.62%。
青海“两基”工作在自然条件艰苦、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教育基础薄弱、“两基”工作难度很大的情况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教育部、国家有关部委和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持下,在历届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努力,经过多年的艰苦奋斗,全省“两基”工作得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巨大成就。与1993年相比,2010年全省实现“两基”的县由3个增加到46个,“两基”人口覆盖率由12.3%提高到100%,初中阶段在校生从15.8万增加到21.95万人。小学、中学校舍分别增加83万平方米、124万平方米;小学、中学生均校舍面积分别从4.3平方米、2.46平方米增加到5.27平方米、8.77平方米;中小学危房全部消除。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由38116人增加到40909人。
自2004年实施“两基”攻坚以来,为全面实现“两基”目标,青海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倾全省之力,集全民之智,全面实施科教兴省战略,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健全工作机制 确保政府行为到位
省政府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各州(地、市)、县(市、区)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健全“两基”攻坚组织机构,建立“两基”攻坚目标责任制。省委、省政府把“两基”攻坚作为全省重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青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进教育改革和对外开放,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教育事业,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省政府高度重视“两基”迎检工作,要求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通过国检。分管教育的高云龙副省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两基”迎国检汇报,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强调务必做好迎国检的各项工作。从1994年开始到2004年,全省从省到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层层签订双线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责任书,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乡政府,做到了一年一初评,两年一总评,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从2005年起,省委、省政府将“两基”攻坚列入各州(地、市)党政领导班子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目标,进一步加大了省对州(地、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力度。各级人大、政协监督检查“两基”工作,促进解决“两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省“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能,相互协调,通力合作,全力推进“两基”攻坚,形成了党委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全社会齐心协力攻坚的良好局面。
建立和完善制度 巩固提高“两基”水平
一是全面推行“两基”工作“六三制”。要求各地在行动上做到政府行为、经费投入、思想认识“三个到位”;在制度上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奖惩、责任追究“三项机制”;在战略上实现从“普六”到“普九”、从教育部门行为到政府行为、从抓局部学校到所有学校的“三个转移”;在策略上注重人口密集的乡镇重点突破、条件较好的乡镇首先突破、薄弱环节首先突破的“三个突破”;在措施上加大宣传力度、执法力度、工作力度的“三个力度”;在目标上力争使所有的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入学、所有的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入初中、所有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都不辍学的“三个所有”。二是建立了“两基”攻坚五项制度。即在全省建立义务教育合同制度、“两基”工作报告制度、“两基”工作通报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校保学跟踪制度以及州、县“两基”工作组派驻制度。三是完善过程性督导检查制度。加强“两基”攻坚基础性工作和过程性督导检查,做到突出问题重点抓,薄弱环节经常抓。规范实施程序,明确政策要求,严格掌握标准,督促各地规划到乡,措施到村,落实到校,责任到人,明确目标,夯实基础。四是建立县级自查自评制度。县级政府依照“两基”验收标准,根据全县“两基”规划,对所辖乡镇分期分批进行评估验收,采取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确保乡镇有规划,年度有目标,通过自查自评发现典型,推广经验,针对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使“两基”各项指标在实施过程中逐年分解落实,将一次性验收变为全过程分阶段验收,确保了“两基”攻坚规划目标的顺利实施。五是建立“两基”攻坚进展报告及公报制度。各攻坚县人民政府按照省上统一要求,在全县各乡镇和学校层层建立相应的“两基”攻坚报告制度,形成上下左右、相互沟通的信息报告网络,真实反映“两基”攻坚情况,通报各县“两基”攻坚计划实施及完成情况。六是规范评估验收工作制度。按照“两基”工作要求,规范县级自查、州级复查、省级验收程序,明确县、州、省级验收工作的分工职责,县级人民政府在申报州级核查和省级验收时,采取适当方式向全县进行公示,加大社会各界监督力度,增强“两基”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两基”评估验收的质量。七是建立联点督查制度。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对口联点8个州(地、市),重点检查指导各地开展“两基”攻坚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各地“两基”攻坚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八是建立“两基”攻坚倒计时制度。各攻坚州、县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倒计时工作日程,将有关措施和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攻坚阶段,将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个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两基”攻坚。
2006年起,青海省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了中央、省、县(市、区)分项目按比例承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08年秋季开始,全部免除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的学杂费。2010年,国家下达青海省免费教科书资金达5875万元,享受免费教科书学生达66.5万人;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资金5444万元,12.7万名学生免除了学杂费;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23804万元,享受生活补助的学生达19.48万人。从2010年起,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400元、初中每生每年600元,并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和取暖费补助达到35112万元。为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全力保证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对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足额拨付相关教育经费。2010年,中央下达青海省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奖励资金2900万元,重点用于进城务工子女相对集中的西宁市、格尔木市等所属城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据统计,2006年以来青海省累计投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资金22.55亿元,其中2010年投入资金7.02亿元,比2006年净增5.28亿元,增幅达到303%。在国家大力支持下,全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逐年提高,覆盖面不断扩大,农牧民负担进一步减轻,群众送子女入学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有力促进了“两基”攻坚和“普九”成果的巩固提高。
加快校舍建设 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实施“两基”工作以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青海省先后实施了“贫三”项目、二期义教、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初中、未“普九”县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等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5.06亿元,改扩建学校2096所,完成校舍建设面积206.38万平方米。其中:1993年-2003年实施了“贫三”项目、二期义教及危房改造工程,累计投入资金6.62亿元,改扩建学校1182所,完成校舍建设面积71.2万平方米。2004-2007年实施了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及农村初中工程,累计投入资金6.09亿元,完成校舍建设面积60.38万平方米。2008-2010年实施了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农村初中工程、未“普九”县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校舍安全工程,累计投入资金12.34亿元,改扩建学校377所,完成校舍建设面积74.35万平方米。2010年,全省共筹措包括中小学布局调整暨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二期)项目、三江源地区教师周转房项目、特殊教育工程项目、农村学前教育项目等工程项目资金38.60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下达资金19.39亿元,地方自筹落实19.21亿元),计划建设学校435所,建筑面积234.62万平方米。通过校舍建设工程的实施,全省中小学布局得到优化,农村牧区中小学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校均规模进一步扩大,办学效益进一步提高,确保了未“普九”县如期实现“两基”目标和已“普九”县“两基”成果的巩固提高。
采取有效措施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2006年以来,已向40个县(市)补充特岗教师4671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牧区教师紧缺矛盾。二是多渠道补充师资。2009年起实施了师范生顶岗实习计划,先后组织3087名省内应届师范生到农牧区中小学顶岗支教实习;实施了教师见习岗计划,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见习岗教师1000名;2010年省政府一次性新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900名。有效缓解了教师紧缺问题,改善了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三是加强在岗教师培训。实施“两基”攻坚以来,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农牧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2010年,省财政安排中小学教师培训资金1000万元,同时,争取“国培计划”项目资金800万元,共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双语”教师22995人参加短期集中、远程网络培训和脱产置换研修。四是努力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省财政在财力紧张情况下统筹安排,将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同步进行调整提高,兑现了教师的工资待遇,做到了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此项工作走到全国前列,得到教育部高度评价和肯定。五是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实行中小学教师“凡进必考”。2003年以来,共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6.54万人,扩大了后备师资来源渠道。
2003年,在教育部确定青海省为全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省后,青海省出台了《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确定了发展现代远程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投入2.2亿元,先后实施了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示范项目、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项目等国家级现代远程教育项目。近年来,又实施了李嘉诚基金会西部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中西部中小学校园网和农村计算机网络信息站项目、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信息技术教育项目等。全省建设农村牧区教学光盘播放点2889个,卫星教学收视点2781个,计算机教室967个,实现了全省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三种模式全覆盖,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快速发展,有力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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