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特教生上学不缴费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刘玉)记者从近日召开的辽宁省特殊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2012年,该省将对特殊教育学校所有在校生实行免费教育,并逐步提高生活补助标准。

  据了解,辽宁省现有特殊教育学校74所、在校生8921人,还有近万名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多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始终重视发展特殊教育事业,不仅特教专项补助经费逐年增加,而且专门制定特教学校办学标准,保证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公平教育权利。

  为确保贫困残疾儿童少年顺利地完成学业,辽宁省努力构建完善的扶残助学长效机制。辽宁提出,从2012年起,对特殊教育学校所有在校生实行免费教育,并逐步提高生活补助费标准。对于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中的残疾学生,全部给予国家助学金。同时,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从2012年开始,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将按普通学校同年级生均公用经费的6至10倍拨付,普通学校特教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参照此标准执行。

  据介绍,对不能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重度肢体残疾、自闭症、脑瘫等多重残疾儿童少年,辽宁将采取多种形式送教上门,实现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零拒绝。此外,还将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加快普及残疾儿童少年的学前和高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