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发展广覆盖保基本保长效有质量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1-10-2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按照国家的战略部署,我省在编制和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坚持以解决“入园难”问题为核心,以公办幼儿园建设和合格师资配备为重点,以公益性和普惠性为基本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强力组织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综观《黑龙江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通篇贯穿五个“着力”、“五个实现”。

  第一,着力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学前教育发展新格局。《行动计划》要求各级政府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当前改善民生和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落实各级政府在投入、监管和保障公平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实现“快发展”。

  第二,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结构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行动计划》从三个方面进行规划设计:一是实施“以农村为重点的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全省三年集中建设1200所公办幼儿园,实现每个县(市、区)、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所公办幼儿园,构建学前教育骨干体系;二是各地城镇依托小区配套和民办幼儿园、农村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分园或依托村小学办附属幼儿园;三是在部分农村偏远乡镇中心幼儿园配备专职巡回指导教师,努力实现“广覆盖”。

  第三,着力保障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通过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努力实现“保基本”。

  第四,着力破除学前教育发展体制和机制障碍。为破除影响我省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行动计划》重点开展“黑龙江省农村学前教育投入及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探索适合我省省情的农村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投入体制、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等,同时我省还计划拟定有关事业发展、队伍建设、规范管理、保教质量等22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配套文件,明确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努力实现“保长效”。

  第五,着力保障学前教育保育和教育质量。《行动计划》明确以“幼儿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和“晨曦计划”为载体,从四个方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解决编制,二是严格准入,三是落实待遇,四是强化培训,同时对规范管理、坚持科学保教、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等提出具体要求,努力实现“有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