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强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1-10-2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陶琦

  公元1449年,明英宗御驾亲征,抵抗瓦刺的侵略,于土木堡大败被俘,瓦刺军随之挟持英宗进犯北京。负责京城防务的官员想把九门外的民居房屋全部拆毁,以利防御。但是,没有获得补偿的百姓,都不愿意搬走。眼看军情紧急,官府派出大量兵卒,准备强拆百姓的房子。

  眼看辛辛苦苦建成的房子将被拆毁,拆迁户们都团结了起来,以实际行动抵制强拆,他们背着行李铺盖,从九门涌入北京城,形成了声势浩大的请愿人群。接到隶属兵部的兵马司奏报,朝廷内部也分成了两派,一派坚持强拆,另一派则认为此时正是局势危急、民心浮动的时候,如果再违背民意搞强拆工程,很容易影响稳定。经过一番激烈争论,暂停强拆的观点最后占据了上风,强拆计划随之被废止。

  明初朱棣发动靖难之役夺位后,把都城从南京迁到了北京。而在此之前,南京是被作为千年国都规划打造的,城内的街道设计得极为宽阔,即使同时并行九辆车,也畅行无阻。此后的两百年里,南京城内的人口增加了数倍,民宅的数量倍增,沿街的一些建筑,为了拓宽使用面积,就开始侵占路面,违章搭建。于是,有其一就必有其二,屡禁不止的违章建筑,到了明末已呈泛滥之势。明万历年间,南京城内的主要街道已被蚕食殆半,对交通形成了严重阻碍,于是有主政的官员下令整饬,要求将所有侵占道路的违章建筑拆毁,恢复到原来的样子。

  然而,这项拆迁行动遭到了极大的阻力。因为违章搭建的得利者,既有平民百姓,也有官府人员,违章建筑既有商铺民居,也有官署衙门。历代的主政者疏于管理,才造就了今时的局面,想要彻底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并非易事。而且,这些违章建筑的主人还获得了舆论的支持。明人谢肇淛在《五杂俎》中就说:“官府又何爱此无用之地,而不令百姓之熙熙攘攘也?”认为官府又不缺这些用地,何苦断了民众和商家的生路,让他们继续经商货殖、繁荣市场也是好事。不过,主政的官员最后还是顶住了压力,把这些违章建筑强行拆毁,于是又有舆论曰:“使流离载道,瓦砾极目,不祥之兆莫大焉。”认为主政者这样做太过缺德,是要遭报应的。

  从不同结果的两起强拆事件,也可略窥明代律法对于民宅的保护。第一起强拆事件中的拆迁户,是具有合法房契的房主,即使军情紧急,官府也要充分考虑到民众的意愿,而无法将官方意志强加到民众头上。至于后一起强拆事件,拆毁的是侵占道路的违章建筑,不属于律法保护的私宅房舍,所以即使拆迁户获得了舆论的支持,也是照拆不误。古代的执政者,对于怎样兼顾平衡利益,化解矛盾,还是拎得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