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加强节日学校安全工作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2-10-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刘见)海南省教育厅9月29日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和党的十八大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党政“一把手”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普及学生安全常识,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和安全报告制度。各地各校要制定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的值班表,公布值班电话,每日安排一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值班,及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

  通知强调,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