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的行政管理核心是监督和服务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2-03-2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常生龙

  以教育局为代表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学校教育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由其推行的一整套管理模式,使得学校的办学思路、办学方式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当前,进一步厘清教育局的行政管理的内涵,对实现教育科学发展很有裨益。

  教育行政管理模式,优点和缺陷都很明显

  以教育局为代表的教育行政管理模式有鲜明的权威性、指令性和强制性。它强调指挥与服从的关系,要求下属学校的管理和教育行为必须以上级行政机关下发的文件、指令、计划、决议及讲话精神为依据。它注重管理的层次性,从顶层到基层形成一条权力线,各个层次的权力、责任、义务都有明确规定,谁也不得随意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

  这种管理模式的优点十分明显,即重视管理的行政效率,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管理手段具有强制性。在教育发展的起步阶段,采用这种类型的管理模式,的确能够凝聚各方的力量,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跨越式的发展。文革之后,我国的教育事业能够在一片荒芜的境况下取得今天如此辉煌的成就,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采取的行政管理模式有很大关系。一些基础原本薄弱的地区,通过加强教育行政管理,整体调配各方资源,地区的教育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凸显了教育局管理的作用。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样的行政管理模式本身也有局限性。统一指令和工作要求,容易导致“一刀切”、“齐步走”的状况,今天学校的“千校一面”、缺乏特色就与此有很大关系。行政管理强调常规,不注重个性,使得学校里很多创新的火花得不到及时的发现和呵护。管理的层级过多,使得信息传递的速度缓慢并流失,导致教育局管理层和基层学校之间脱节,出台的管理措施往往脱离实际。

  新课程改革,需要发挥一线的积极性

  到2011年,新中国第八次课程教学改革已经走过了10个年头。新课改实施的现状如何?教师对新课程体系如何评价?21世纪教育研究院等机构联合中国教育网对此开展了一项网络调查。其中,有两个指标非常引人注目:逾七成的教师认同“合作、自主、探究”的新课改理念,但对课改总体评价表示“很满意”和“满意”的指标并不算太高。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我们可以从教育行政管理模式的视角去总结和反思。

  课程改革从发动到实施,采取的就是行政管理的模式:由国家制定课程方案、学科课程标准,出版社聘请专家依此编写教材,然后教师根据国家的要求去实践新课程……问题是,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发出的指令不仅仅是课改这一个,高考中考的名次,参加各类活动的积极性,等等,都是教育局想要的,也是考核学校的重要指标。当众多的要求一起加给学校和教师的时候,学校和教师自然会在其中作出选择,看哪些是教育局最想要的。

  上海市虹口区的幸福四平小学,从1997年开始,执著地围绕小班化教育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他们先是在点上实验,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在全校全面推开。正是由于校长的坚持以及全校教师的不懈努力,该校在小班化教学方面取得的成果引起了全国各地同行的关注。这一实践告诉我们,课堂教学改革的专业自主权并非来自上级部门,而是在学校、在教师手里。有专家对10年的课程改革作了一个判断,认为从区域的层面上有明显突破的经验不多,但在点上取得的经验不少。这正说明教育局不应该在课程改革方面实施行政管理模式,而要将课程改革的自主权下放到学校。10年课改得出的最基本经验是:一定要发挥基层学校的主观能动性;一定要关注课堂,坚持不懈地在课堂教学的改进上做文章,才能取得成果。

  教育局行政管理,监督和服务是核心

  教育局的教育行政管理,是代表政府从总体上对区域教育事业发展进行规划、计划和协调。其基本任务是:第一,确保教育的方向性;第二,与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能领先经济社会的发展;第三,按照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办教育、育人才;第四,制定区域教育发展规划;第五,建章立制,为教育的发展保驾护航。

  为了促进学校的自主发展,教育局必须给自己定好位,不能越俎代庖,做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总校长”。有些地方“教育局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其根源还是因为教育局手伸得太长,管得太多,学校习惯于“躲在母鸡的翅膀下”过安逸日子,一旦让其自主发展,就有些不知所措。

  要保证学校能自主发展,教育局需着力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监督。一是监督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看是否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框架内;二是监督学校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过程中,是否按照学校自己的章程规范办学,是否体现了学校自身发展规划的意图;三是监督学校的课程设置,是否在国家规定的总课时范围内保证开齐开足了各类课程;四是监督学校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是否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发展,是否做到了减负增效;五是监督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是否关注教师的身心健康,给教师的专业发展搭建平台、创设机会。

  第二,提供服务。一是为学校提供诸如信息、咨询、资助等项目,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多样化发展;二是通过教师进修学院等平台,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实施教师培养计划,提升一线教师的专业化水准;三是促成不同学校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推动学校之间的协作,将点上的课改经验在更大范围内加以推广;四是为学校的运作提供人财物方面的保障,不断提升教师待遇,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校园面貌,营造和谐的育人环境和温馨的学习氛围,等等。

  (作者系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