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面取消高中择校费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2-03-3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上海3月30日讯(记者 董少校)记者今天从上海市教委获悉,在2011年15个区县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政策基础上,从2012年起上海在全市范围取消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减轻部分家庭两三万元的经济负担。

  据介绍,今年上海中考加分政策与去年基本一致,所有获得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全部进行市、区(县)和学校三级公示,市级公示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示,区(县)级公示由区(县)教育局统一公示,校级公示由学生所在学校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及思想政治(思想品德)、体育、理化实验操作技能等。跨区(县)报考的学生在初中就读区(县)参加考试

  此外,今年上海将继续实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办法,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和自荐生招生计划分别为学校招生计划的30%和10%。同时继续探索“名额分配”招生办法,招生计划占18%的比例。

  据悉,2012年上海初中毕业生为8.23万人,高中阶段录取率预计为98%。普通高中和中职校招生数大体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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